扶绥县纪委监委:小案不“小”办

左江日报 2019-08-07 09:04 大字

扶绥讯近日,扶绥县纪委监委对一件反映某村委副主任吴某收受本村危改户项目申请农户1000元好处费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经过初步核实,吴某确实在办理本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取了程某1000元好处费,违反党纪,吴某对此供认不讳。但在事件的起因上,双方却各执一词,吴某说是程某主动送的,程某说是吴某索要的。

在案情汇报会上,纪委主要领导指出,向群众索取好处费和收下群众主动送的好处费,虽然两者都是违反党纪,构成纪律错误,但两者所构成的错误性质不一样,收取主动送好处费的行为是违反廉洁纪律,构成廉洁纪律错误;而主动索取、进行吃拿卡要的行为是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构成群众工作纪律错误。

为调查事情真相,该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决定调取程某申请参加危改项目的申请材料及该村当年对所申请农户的评议资料,并对该村同年及往年的享受危改项目的农户进行走访。通过对在吴某任期内该村31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逐一走访,有一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黄姓农户也反映,2015年吴某也向其索取了2000元。经调查得知,程某及黄某的新房都是2014年就已经建成了,并且他们当年都申请了危房补助,但由于2014年该村的危房改造补助名额有限,两人都没有得到补助,2015年再次提起申请。另外,初核组在该镇规划所得知,2015年上级分配给该镇的危房改造补助名额是400个,当年申请人员远没有那么多,最后决定,2013年至2014年申请的但当年没有得到补助的农户,都放到2015年给予补助。办案人员走访了解时,有其他村干反映,黄某和程某都分别找过他们,请他们帮忙。根据新的证据,工作人员再次对程某、黄某进行谈话。程某、黄某最终承认,当时由于想得到补助,就请吴某帮忙,并主动送给吴某好处费。至此,案件真相得以大白。

(潘建华李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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