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供电局:首次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线树纠纷

左江日报 2019-05-17 11:13 大字

崇左讯近日,南方电网广西崇左供电局在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对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同新村木村坡影响电力线路安全的速生桉进行依法强制清除,这是崇左网区内首例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线树纠纷案例。

据了解,2018年6月,南方电网广西崇左供电局输电管理所在对网区电力线路开展全面排查过程中,发现在220千伏南上线23号杆塔后侧8至50米杆塔通道下方种植的速生桉现树高15米,离导线净空距离3米,超出《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的“220千伏输电线路对树最小垂直距离5.0米”的规定,严重危害到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必须予以砍伐。

发现险情后,该局积极联系乡政府和当地村干部,并积极与树主进行沟通协商,告知树主,如线下树木过高,发生短路故障,将会造成崇左网区两个220千伏变电站失压,引起扶绥县全县停电等后果。且超高树木触碰到电导线也存在树木起火、造成火灾,或者造成触电等人身损害案件或其他触电事故的危险。但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树主仍要求按每棵桉树10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远远超过了国家和政府青苗补偿标准。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19年2月15日,崇左供电局依法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判令被告树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自行清理其所种植的危害线路安全的桉树,并且承诺今后不再种植危害供电线路安全的高杆植物。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向违法种植树木树主送达了开庭传票,树主随后同意进行调解解决矛盾,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崇左供电局按照国家相关赔偿规定,对高压线下需砍伐的550棵树木按协议进行赔偿。4月10日双方在江南区人民法院的见证下对应伐树木依法进行砍伐。(卢向超朱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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