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供水安全保障的调研报告

左江日报 2019-01-23 09:46 大字

崇左市政协副主席文晓林

水是生命之源,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供水安全问题,不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而且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至2020年,崇左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将发展到50万人,如何确保城区今后50万人的供水安全,是影响崇左市能否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的大问题,为此,崇左市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就崇左市城区供水安全保障问题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城区的供水情况,还到南宁市北海市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崇左市城区供水现状

目前,崇左市城区自来水供应单位只有丽江水厂一家,设计日供水能力为10万吨。现实际平均日供水约6万吨,2017年最高日供达到约6.9万吨,供水能力尚有3万吨余量,完全能保障当前城区用水需求。

丽江水厂是2009年投产,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都还比较先进,各种设施完备,检验、检测齐全,运营还是比较规范,多年来从未出现大的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经市卫生部门的检测,完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丽江水厂位于崇左市左江木排村饮用水水源地,该水源地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经市环保部门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符合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为保障供水安全,市政府制定了《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规划》,确定崇左市城区供水备用水源地为客兰水库,备用水厂为渠弄水厂(位于中泰产业园区内)。目前,市水利部门和市自来水公司做了一些备用水源建设的前期工作。

二、崇左市城区供水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水源单一,没有应急备用水源。崇左市城区的生产、生活用水,目前只有一家丽江水厂供应,取水水源位于木排村附近的左江地表水,水源单一,一旦该水源地左江上游发生各类突发性的水污染事件,将会严重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将有可能造成整个城区无水可供,直接影响广大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左江木排村饮用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客兰水库存在较多水质安全隐患。今年3月,市环保局、水利局对左江木排村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客兰水库环境问题进行了排查,发现这两个水源地影响水质安全的环境问题有14项。

左江木排村饮用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不完备,在一级保护区内仍存在旅游项目、冷链库等建设项目。在二级保护区内的木排村新建、改建的居民住房不断增加,一些民房建设已经距离水厂取水泵房不到100米,有5户民房建在一级保护区内。在二级保护区内仍有规模化养猪场。

客兰水库饮用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村屯密集,人口较多,共有19个自然屯一万多人在此生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未集中处理,在二级保护区内仍有一个铁矿场在开采,有一个约5000羽的养鸭场在运营。客兰水库存在旅游开发的现象。

以上种种问题,给城区供水的水源水质安全带来很大威胁,是城区供水安全的很大隐患。

三、加强城区供水安全保障的几点建议(一)适时启动城区供水安全保障的立法工作

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市各级政府,环保、水利、卫生等部门以及自来水公司要认真落实供水安全保障的各项措施,消除供水安全隐患。为确保供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建议学习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适时启动《崇左市城区供水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让崇左市供水管理更加规范,更其权威。

(二)加快城区备用水源建设

2015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自治区政府在2012年颁布了《开展全区设区市及重点城镇备用水源建设工作方案》,对备用水源建设作了具体部署,崇左市政府也制定了《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另外,随着崇左市深入实施“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战略,中心城市建设和中泰产业园建设将迎一个大发展。产业的发展,人口的集聚将大量增加用水量,目前丽江水厂尚有的日供3万吨余量将会很快用完,必须及早谋划建设新的备用水源。综上所述,尽快建设备用水厂渠弄水厂既是国家和自治区对崇左工作的要求,也是崇左城区本身确保供水安全和用水需求的迫切需要,建议尽快建设。

(三)加强城区饮用水源地的水源保护左江木排村饮用水水源地和客兰水库饮用水源地作为城区供水的水源地,目前仍有很多影响水质安全的隐患,特别是客兰水库水面大,库容大,相对流量小,横跨扶绥县、江州区两地,管理易出现盲区,一但水库受到污染,后果将会很严重。我们要高度重视水源地的保护,尽快消除水质安全隐患。

1.要加强对生活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群众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重要性认识,自觉维护水源地水质安全。

2.要按照《广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加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源保护区边界标识牌、警示牌、告示牌和宣传牌。

3.要坚决清除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和设施,严格控制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有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一律不能建设,已建成的要拆除。

4.要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村屯规划,优先安排这些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特别是加强村屯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逐步解决村屯生活源污染问题。

5.要加强左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加强左江断面监测,确保左江流域不出现重大的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新闻推荐

筑成语“长城”

今天,我们班语文课开展了一件有趣的活动:语文老师吴老师让我们在教室里筑成语“长城”――这“长城”是用成语搭起来的,规则...

扶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扶绥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