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审理一涉嫌拒执案件 “老赖”表示还钱 也免不了刑罚

南国早报 2018-12-02 21:26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斯通讯员刘邵林)凌某欠债后迟迟不肯还钱。执行法官追得紧了,凌某就还一点。11月29日,凌某因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简称“拒执罪”),在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受审。面临刑罚,凌某当庭表示还钱,并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凌某因生意周转欠下黄某10万多元的债务,2015年3月底,黄某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向良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后,发现凌某银行卡有6000多元的存款,遂冻结了该笔款项,并成功执行给黄某。

2015年8月19日,凌某与黄某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在2015年9月6日前,凌某还款10万元,就了结此案。此后,凌某只还了1万元,便没再还钱。其间,执行法官电话联系时,凌某敷衍搪塞,而后拒不接听电话。

2016年8月,执行法官前往凌某居住的小区查找,发现凌某已搬离该住所,下落不明。随后,法官又前往扶绥某镇查找凌某在采石场的机械设备,但未找到采石场与机械设备。凌某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2017年2月,法院对凌某作出罚款决定书,并邮寄至凌某的老家博白。2017年3月,良庆区法院将凌某涉嫌拒执罪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春节后,凌某因涉嫌拒执罪被逮捕。此时,凌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家人帮其赶紧筹款,归还了黄某4万多元。凌某因身体原因,后被取保候审。11月29日,良庆区法院公开审理凌某涉嫌拒执罪一案。

法院调查后发现,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凌某前后已归还5万余元给黄某,尚剩余5万多元及逾期履行双倍罚息等债务拒不履行。而凌某的银行账户有大量资金往来,足够清偿债务,凌某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罪。法庭上,凌某当庭表示愿意还清所有欠款,但需要时间筹钱,并请求法院从轻量刑。

最终法院同意给凌某15天的时间筹钱,若凌某拖延,法院将从重处罚。据悉,凌某即使按时还清欠款,也无法免除刑罚,而只能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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