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扶绥讯近日,扶绥县人民法院集中为26件执行案的5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万元。
“感谢党和国家,以及执行法官同志,你们是真的把我们的案子放在心上,没有你们我拿不到这笔救助款。”腾老伯紧紧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据了解,腾老伯是此次司法救助的申请人之一,2004年,腾老伯的儿子被6名被执行人故意伤害致死,被执行人陈某某等6人被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附带民事赔偿申请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万余元。被执行人履行了一部分案件款之后再无财产可供执行,痛失爱子对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执行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帮助腾老伯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扶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司法救助的各项规定,对被执行人履行不能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韦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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