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走摩托车 失主抓到动私刑 警方提醒,抓到小偷应及时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不得非法拘禁
■本报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黄斌 吴春煜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警方日前破获一起非法拘禁案,同时也带出一起案中案。几天前,姬某的家属报警称,其被一伙人绑架后下落不明。江南警方展开侦查,并于7月22日将涉案的6名嫌疑人抓获归案。后经审讯得知,原来是姬某偷偷把朋友侯某摩托车店的摩托车开走,侯某没有报警处理,而是自行把姬某抓回来严刑拷打逼其赔偿。昨日下午,记者从江南分局刑侦二大队获悉,目前双方共7名嫌疑人均已被抓获归案并予以刑拘。
男子酒后偷走朋友摩托车
7月15日,崇左扶绥籍男子姬某应朋友之邀,到位于江南区星光大道一家摩托车店跟老板侯某以及几个朋友喝酒,之后睡在店内。次日上午9时许,姬某醒来看见茶几上有一把摩托车钥匙,便拿钥匙将摩托车开到华南城定津路出租房内。17日中午,他又骑着摩托车拉行李回扶绥县东罗镇东斗村老家。
“我的摩托车是不是你开走了?”7月19日,侯某打电话给姬某,姬某承认摩托车是他开走的。“兄弟,你把我摩托车开走好几天都不跟我说,你这是盗窃行为。你赶紧将摩托车开回南宁协商处理这件事情。”
当时,为了拖延时间,姬某就称他还在扶绥老家,并谎称摩托车被交警查扣,等拿回摩托车再协商。到了7月21日当天,姬某开摩托车来到南宁,把摩托车停放在火车站路桥酒店停车场后,坐地铁到江南客运站附近等侯某。20时许,侯某来到客运站见姬某,同时还带来3个男子。
失主结伙抓人动“私刑”
“你跟我回到店内讲清楚,协商好的话就不报警立案。”见面之后,侯某一行人将姬某押回摩托车店内二楼。几人开始对姬某拳打脚踢,并用电击棍电击其手脚,持续了4个多小时。
随后,侯某等人让姬某要么把车还回来并补偿2000元,要么拿8000元了事。对此,姬某只好拨打姐姐的电话借8000元,但姐姐却说没这么多钱,让他与父亲联系。姬某的父亲在电话里回复称:“拿钱可以,但我必须亲自把钱交到儿子手里。”同时,姬某的父亲觉得事态严重,马上报警。22日凌晨1时许,姬某的叔叔带着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民警将侯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之后,该案件移交江南分局刑侦二大队进行侦查。
后经审讯,侯某等人对为了追回摩托车而对姬某严刑拷打逼其赔偿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他们均表示,刚开始的本意只是想追回摩托车并索要适当的补偿,但却想不到因一时冲动而触犯了法律,悔不当初。
警方提醒非法拘禁属违法
目前,姬某因涉嫌盗窃、侯某等6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均被江南警方依法予以刑拘。
针对此案,那洪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涉案的6名嫌疑人把涉嫌盗窃的姬某抓了无可非议,但抓住姬某应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动“私刑”严刑拷打以此逼其赔偿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造成其伤害或死亡构成犯罪的,还须承担法律责任,法律并没有赋予他们殴打小偷的权利。
同时,姬某涉嫌盗窃摩托车,其行为是否属犯罪、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由司法机关作出决定,而不是涉案的6名嫌疑人作出决定。民警在此提醒,虽然小偷可恨,但殴打小偷,是具有法律风险的,如果殴打致伤或致死更是会负较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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