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救助每一位困难群众 ――扶绥县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侧记
2017年以来,扶绥县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该县在享城乡特困人员1616人,发放供养金749.8768万元;城乡低保18537人,发放救助资金5439.416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6万元,救助1839人次;医疗救助资金478万元,累计救助14525人次,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
加强领导,配足工作人员。随着社会救助面越来越广,审批程序要求越来越规范,该县现有的民政工作人员不足,难以完成社会救助工作。为此,该县明确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民政工作,同意县民政局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增加招录5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和5个公益性岗位;要求乡镇配足民政工作人员,较大的乡镇配备3-5人,小的乡镇2-3人。据统计,该县民政局目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33人,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37人,平均每个乡镇3人以上,确保了全县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注重核对,实现精准救助。去年,该县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年共受理1423户4208人,终审户数1121户3248人。平台的使用,避免了骗吃低保、骗取救助、骗取住房保障资格事件发生。通过线上核对,一些申请对象隐性的经济状况核查出来,及时发现了一些“关系保”、“人情保”、骗取冒领社会救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还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下核实工作。在实际核查过程中发现,有的群众名下有小车,但有的小车已经转卖过户或者报废。针对这种情况,该县根据困难程度给予分类救助,确保不错不漏;针对精神残疾,重度肢体残疾等无法办理身份证的特殊人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上门办理有关有效证件,确保群众有困难就能救助;对核对信息平台出具的信息有差异的,组织乡、村干部一起入户核实,把审批情况在乡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精准救助。
社会救助实现动态化管理。该县通过全面开展低保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同时,定期开展入户调查,了解低保家庭的收入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此外,还建立起信息反馈制度,准确掌握每户低保对象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和生活情况,了解动态变化,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一次变动结果,书面报告增减意见,由县民政局对生活已经好转的家庭及时停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7年1-12月,全县城镇低保新增纳入109人,核减526人;农村低保新纳入971人,清退525人。
严格执行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社会救助资金是否发放到困难群众的手中,是否发挥困难群众最低生活兜底保障作用,是各级政府担心的问题,是社会关注问题。为解决好这个问题,该县要求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时,把户主或家庭成员的银行卡与申请材料一并送到乡镇、县民政局,按有关照程序核对、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由民政部门按类别、按标准向县财政申请拨款,再由县财政局核实把救助金划拨到县民政局指定银行,最后由银行直接把保障金代付到困难群众的账号,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杜绝了资金发放可能出现的截留、挪用、贪污等腐败现象。到目前为止,该县没有出现社会救助工作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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