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点名通报曝光 扶绥今年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4起
扶绥讯今年以来,扶绥县纪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该县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对2016年脱贫摘帽的5个行政村和2017年预脱贫的10个行政村进行全覆盖再检查,对“双认定”工作不按程序、不按要求开展的2个村的第一书记、村委会干部及2个乡镇的党委书记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共召开脱贫攻坚约谈、问责会议32次,诫勉提醒410人,对2个乡镇党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因脱贫攻坚不力进行问责,对在脱贫攻坚“双认定”中履职不力的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构筑廉洁堤坝。该县纪委印发9300张“十不准”脱贫攻坚纪律监督卡,张贴到全县11个乡镇政府、132个行政村(社区)办公室及395位村纪检监督员、7698贫困户家中,明确扶贫纪律要求,强化群众参与监督。在县文化广场及城区主要街道、乡镇主要交通路口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安装灯杆宣传广告等,打造扶贫领域工作纪律宣传一条街,让扶贫攻坚纪律入家入户入脑入心。把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作为构筑干部队伍廉洁防线的重要堤坝,持续开展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常态化检查,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典型问题。以部门自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查、职能部门联合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强化问题线索初核,严查违纪问题。该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广泛收集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按照《执纪审查工作规则》,优先处置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今年全县查处扶贫领域案件36件,涉及金额126.6万元,追回73.5万元,涉及农户2387户共8421人。主要查处了东罗镇中心卫生院54名医护人员集体虚报套取新农合医疗补助资金65.835万元,新宁镇长沙村委用老口库区移民安置补偿费违规发放村干统筹12.156万元等典型案例。
强化点名通报曝光,增强警示教育。该县纪委印发“扶绥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卡”,紧抓重大节假日、传统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1—11月,集中开展检查22次,累计检查场所130处,共印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11起,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4起27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许精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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