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私无畏,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唐光席之廉洁篇
在很多人的眼里,唐光席作为扶绥县法院执行局的局长,只要弹一弹手指头,就能决定很多人的命运。正是这一想法的驱动,少不了有些当事人心存侥幸,想通过不正当途径从唐光席身上捞取一些“便宜”。
“决不能让一个污点留在我的法官生涯中,无私才能无畏。”唐光席不仅这样说,也是这样做。
2015年8月的一天,唐光席带领几名干警下乡执行案件,一位被执行人托熟人找到他,偷偷塞给他一个装有1000元钱的红包,希望唐光席在执行案件时能“关照”一下,不要强制执行或者不执行。唐光席当即把钱退回给当事人,并严肃地批评教育他说:“我们法官依法办案,决不搞这一套,如果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法院将对你强制执行,产生的后果由你承担!”这名当事人听后很不好意思地离开了。
唐光席认为,“心正则廉洁,身正则刚直,行正则威严,勤勉家国兴,修身正己廉为贵,清正廉洁是福,贪污腐化是祸。”
2011年6月18日,都安瑶族自治县的黄某与海南联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劳务施工合同》,根据合同声明在工程完工后,作为承包方的李某某应当支付给施工方的黄某全部的劳务费。2012年5月,该桥梁工程已经全部完工并通车,结算的劳务费为232977元,但被告人李某在支付82617元之后,剩余的150360元劳务费一直拖延拒付,经施工方的多次协商催促也无济于事。而且承包方的负责人李某已经跑回海南。无奈之下黄某只好将黄某诉到法院,最后李某被判支付给黄某余下劳务费15036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案款,黄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案件是民生案件,所以由局长唐光席亲自承办。接案后的唐光席立马了解案情、分析案情、制定方案。最后几经周折,来回1300多公里,颠簸十六七个小时,总算把“老赖”李某拖欠的150360元劳务费从海南追回结案。
拿到剩余的工程款后,原告黄某感动不已,事后特地买了一袋水果来到唐光席的办公室表示感谢。
“唐局长,我真不知道怎样感谢您才好。今天这些水果,您一定要收下,否则我心里不安啊!”
唐光席说道:“为老百姓办事是我们的职责,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水果你必须拿回去。”看到唐光席局长如此说,当事人只好又把水果拿回去了。
后来,当事人黄某让人精心制作了一面锦旗——“漂洋过海速执行,维护权益保民生!”并亲自送到唐光席的办公室。
“在群众心里,法官是法律的代表,接受当事人的礼物,法官心中的天秤就会有所倾斜,执行工作就会有失公允。我们绝不能给‘法官\’这个称呼抹黑。”唐光席常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这样说。
多年来,唐光席没有收受过一次被执行人送给的“好处”,没有参加过被执行人的任何一次邀约,没有接受过群众任何的答谢礼物,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廉政方面,唐光席不仅以身作则,更带出了一支经得起考验的廉政队伍。
为了防微杜渐,营造风清气正的执行环境,唐光席除完成自己手头上执行的案件外,还重点抓好执行干警的廉政教育。每周一小会,每月一大会,通过会议讲廉、读书思廉的形式,在思想上让干警们树立廉政、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同时,唐光席还牵头起草制定《执行案件公开执行实施办法》《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加强扣押物品管理的规定》等,将法院执行工作、执行过程、执行程序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使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监督有力,制约得当,对违法用权形成了严格的限制。
多年来,在唐光席的人格感召下,执行局无一人在廉政方面出过问题,且工作一年一个变化,一年一个台阶,连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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