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持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广西日报 2021-09-28 07:59 大字

■简讯

本报大新讯(记者/管林华)9月17日,记者从大新县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该县有1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4个单位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2个单位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人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6个单位获“崇左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据悉,今年该县印发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一步将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面建设现代化边疆文化旅游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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