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检察院“四举措”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左江日报 2020-07-30 08:59 大字

大新讯今年以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学习教育、阵地建设、监督问责等举措,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内容上“全覆盖”。该院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大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文件,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牵头主抓,办公室、其他业务部门协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格局。

学习教育坚定信仰,思想上“强补钙”。该院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持续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检察教育云课堂、广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让全院干警养成“每日必学”的良好习惯,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坚持开展书记上党课等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遵守生活作风纪律,重视家庭建设,强化对配偶、子女和身边人的约束和管理,自觉净化“三圈”。

加强阵地和组织建设,网络上“有保险”。该院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新闻客户端的管理,积极开展互联网僵尸邮箱和病毒信息清理,巩固宣传阵地。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牢牢把握应对舆情的主动权。注重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突出检察工作重点、媒体关注焦点、公众关心热点,加大正面主题宣传力度,抢占舆论制高点,防止舆论渲染炒作。利用“一微一端”为主要内容的新媒体平台体系,运用公众视角、利用平台体系,用群众语言讲好“检察故事”,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

机制保障落实落细,督导上敢于“亮剑”。该院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察、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评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结合市县开展巡察、回头看活动,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和整顿,加大对各部门和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等“三个规定”,确保检察办案严格规范、公正严明。(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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