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一重大冻品走私案当庭宣判

左江日报 2020-07-17 08:37 大字

大新讯7月14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一案,在大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11.1万元上缴国库。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7月至8月,被告人胡某某通过向走私分子收取“报单费”,并安排人员在运输走私冻品车辆途经的公路沿线看路望风、报货,帮助走私分子逃避稽查,从中非法获利。2019年7月至8月期间,胡某某等人帮助他人从越南走私冻肉入境290余吨。

被告人胡某某归案后未如实供述其罪行,但在审判阶段主动提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从宽量刑建议。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作出上诉判决。(张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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