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4年3次执行2次终止执行 大新法院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左江日报 2020-06-11 16:47 大字

图为被执行人将10万元现金交至申请执行人手中。大新讯近日,大新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历时4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凌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10万元现金,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年前,凌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农某、黄某的儿子死亡。2016年4月7日,大新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凌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农某、黄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金279762.8元。判决生效后,凌某未能履行给付义务,权利人农某、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义务人凌某支付经济损失279762.8元。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凌某有财产可供执行,征求申请人农某、黄某的意见后,于2016年11月29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3月8日,申请执行人农某、黄某以被执行人凌某具备履行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大新法院再次立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对凌某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工商登记进行查询。经过多方努力,本次恢复执行共执行到位7659.49元,尚有执行标的272103.31元未能履行到位。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一时也提供不了凌某的其他财产线索,执行工作再度陷入困境,最终该案于2018年8月31日再次进入终结执行程序。

今年2月24日,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以及家中有甘蔗收入为由再次申请恢复执行,大新法院当日立即立案恢复执行。在本次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利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凌某的手机进行拍卖,得款1000元。同时,承办法官通过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双方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分析利弊关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5月20日当天,被执行人凌某在执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向申请执行人一次性交付10万元履行款,申请执行人也自愿放弃其余全部债权,双方当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历时4年之久终得圆满执结。(黄方会黄丹颖)

新闻推荐

打出“重教育、抓制度、强宣传”组合拳 大新推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

大新讯今年以来,大新县打出“重教育、抓制度、强宣传”组合拳,推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重教育,打好预防针。该县通...

大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大新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