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重婚罪一女子被提起公诉
大新讯因孩子生病,作为孩子母亲的赵某竟然独自离开,后来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生子。近日,经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大新县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
据悉,赵某与黄某于2014年2月8日在大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婚后育有一子。期间,二人经常因给儿子治病的问题发生争吵而导致感情不和。赵某于2016年5月回娘家与父母居住。同年6月,赵某通过电话告知黄某,称不愿意与其共同生活,黄某要求赵某回来办理离婚手续未果,遂于2016年6月向大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赵某离婚。2016年7月28日,大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黄某与赵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不准予黄某与赵某离婚。赵某于2016年4月份与农某认识后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同年5月份开始与农某同居,两人没有登记结婚。同居期间赵某怀孕,于2017年6月13日在大新县人民医院产下一名女婴。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有配偶而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其行为侵犯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中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将其提起公诉,大新法院审理后作出以上判决。(冯瑞能)
新闻推荐
大新讯8月10日,大新县纪委监委举办信息宣传写作业务培训班,取得良好效果。据悉,该期培训班学员来自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
大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大新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