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提升审判质效 ——大新法院扎实推进“百日清案”工作纪实
巡回法庭在村屯开庭 □伍佰祯马奔贤
“没想到我的案件这么快就得到解决,法院速裁真好!”今年5月24日,当事人冯某从大新县人民法院拿到800元交通事故车辆修理费后,给该院“百日清案”行动点赞。
今年5月以来,大新县人民法院根据自治区高院部署,扎实推进“百日清案”专项活动,通过组建速裁审判团队、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和审理等多项措施,推动清案和审判质效工作走上“快车道”,其案件审理周期较“百日清案”活动开展前缩短了五六天,新收、旧存诉讼案件结案率提升均在20%以上。审判质效大提升
6月26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该院院长陈晓程担任审判长,主审此案。大新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师生应邀旁听庭审。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认罪,合议庭评议后,当庭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起案件从开庭到作出宣判仅用30分钟。这是开展“百日清案”活动以来,院长开庭审理案件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百日清案”活动取得实效,大新县人民法院入额领导班子成员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办案,积极主办或参与审理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和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百日清案”活动中,该院院长、副院长主审案件39件,审结23件,结案率58.97%。通过院长、副院长回归审判席审理案件,不仅发挥其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和示范引领的作用,又调动了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效率。
“百日清案”活动以来,该院新收诉讼案件结案率从清案活动开展前的52.97%,提升至76.04%,上升了23.07个百分点;旧存诉讼案件结案率从清案活动开展前的65.32%,提升至85.48%,上升了20.16个百分点,“百日清案”活动阶段性成效明显。组建速裁审判团队
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百日清案”活动效率,今年5月,大新县人民法院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由3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送达人员组成的“3+2+2+2”速裁审判团队,专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民商事简易案件。
今年2月13日,大新县龙门乡武安村村民冯某驾驶轿车从龙门乡前往大新县城,当行驶到S316省道林海屯路段时,被农某驾驶的拖拉机追尾,造成轿车后尾箱被撞凹变形。经交警部门认定农某负全部责任。
后来双方因车辆修理费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冯某于5月23日将农某诉至大新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农某赔偿车辆修理费1000元。因案情简单,大新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官收到案件后,于次日召集双方调解。经过半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很快达成协议,纠纷得到快速解决。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冯某为大新县人民法院“百日清案”工作点赞的一幕。
数据显示,大新县人民法院自成立速裁审判团队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3件,审结59件,其中调解45件,撤诉6件,调撤率86.4%,平均审理周期较“百日清案”活动开展前缩短了6天,案件的审判质量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速裁团队所审理的案件都能做到快速流转、快速审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极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既提高了审判效率,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为百日清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大新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梁东壁表示。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
家住堪圩乡庐山村周某新与黄某华本是邻居。今年2月,黄某华因修建房屋,在通道上挖土取土,致使通道被挖成约4米的直壁而无法正常通行,双方因此发生纠纷。5月9日,周某新诉至大新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到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起相邻通行纠纷在法官、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下圆满结案。
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大新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熟悉民情、了解民意、具有较高威望和扎实群众基础的特点,让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
此外,大新县人民法院还针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未成年犯罪等案件的特点,抽选来自妇联、教育系统等单位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女性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女性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耐心细致、性情温和,善于沟通的特长,使案件的判决取得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百日清案”活动开展以来,大新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135件337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有效促进了司法公开与民主,提升了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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