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法院开展集中强制腾退
本报讯(记者 曾昌文)近日,新津县法院针对腾退执行案件和司法拍卖后被执行人拒不搬离等案件开展集中强制腾退行动。
在新津某供销社申请执行李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强行占有位于新津县方兴镇方兴村某块土地及地面建筑物,拒不返还。新津县法院组织10余名干警对案涉土地及建筑物进行强制腾退,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在新津某银行申请执行谭某、徐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新津县法院依法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房屋,并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搬离,但被执行人拒不搬离。为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新津县法院对案涉房屋中的物品进行搬离、封存,并告知被执行人限期领取和逾期领取将承担的法律后果,顺利将案涉房屋交付买受人。
此次行动共腾退土地1宗、厂房1宗、房屋3宗。下一步,新津县法院将加大资产处置的腾退力度,不断提升司法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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