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纠纷 法官现场勘查取证
本报讯(记者曾昌文)昨(27)日,记者从新津县法院获悉,该院花源法庭近日在审理两起相邻权纠纷案时,带着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查取证,为纠纷化解奠定了基础。
这两起相邻权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为楼上楼下住户。四楼住户魏某、郭某对二楼、三楼住户提出的房屋渗水损害赔偿成因有异议。双方当事人均提出鉴定申请,但都认为对方提交的鉴定材料可能对自己不利,分歧很大。
为消除双方当事人顾虑,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10余人到案涉房屋现场对两起相邻权纠纷进行勘查取证,就当事人提出的房屋渗水损害成因鉴定申请所需的鉴定材料进行固定和收集,以法官当场拍摄的现场照片等证据作为鉴定材料,此举为公正、妥善处理纠纷做好了前期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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