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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提至30年 最高贷款70万

龙泉开发 2016-05-25 16:14 大字

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调整贷款额度,将无差别的最高贷款额度调为差别化贷款,即将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70万元。5月18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贷款期限延长,调整贷款额度,以及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取消保底贷等几大方面的内容,且多项政策将于2016年6月6日调整。

《通知》首先明确延长贷款期限,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其次是调整贷款额度,将无差别的最高贷款额度调为差别化贷款,即将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两人及以上的职工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一人缴存公积金)。

同时,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将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即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乘以20倍,就是可以贷款的额度。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的政策。

此外,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作出相应调整:细化申请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请提取。

调整提取金额,提取不超过年缴存余额的50%;分区域设定提取限额,5城区和高新区每年提取不超过1.5万元,二圈层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津县不超过1.2万元,三圈层不超过0.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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