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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起 成都市公积金多项政策调整 贷款金额增加到70万 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

成都晚报 2016-05-19 08:16 大字

现行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额度70万元……昨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6月6日起成都市公积金多项政策将进行调整,惠及市民。

新政1

延长“贷款期限”

减轻购房者月供负担

此次新政首先是延长“贷款期限”,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举例,在等额本息还款法下,以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测算,贷款20年,购房者每月将还款3970.37元。而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后,购房者每月只需还款3046.44元,将减少支出923.93元,一年下来,少还11087.16元。“调整之后,可大幅减轻购房者月供负担,转用于其他生活支出,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度,促进其他消费。”

新政2

实施差别化贷款

最高能贷70万元

此次调整“贷款额度”,将无差别的最高贷款额度调为差别化贷款,即将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两人及以上的职工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一人缴存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贷款政策没有区分,双职工和单职工都是60万,适当地提高双职工以上家庭贷款的额度和降低单职工的贷款额度,既考虑到了保障,也考虑到了公平。该负责人举例说明,单职工购房面积区间主要集中在50—90平方米,总价低,实际是贷不了60万的。额度用不完,效率就没有充分发挥。就40万的额度看,按照成都全域商品房6748元的均价,购买8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不到54万元,除去公积金贷款首付2成,40万的额度基本够用。

新政3

挂钩倍数调整为20倍

取消保底贷

此次新政调整的另一项举措是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将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的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也就是说,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乘以20倍,就是可以贷款的额度。同时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的政策。

政策看似对部分人不利,但实则是公积金制度效率、公平、保障原则的重要回归。以2015年成都公积金发放贷款数据统计分析,按照公积金贷款人均40万元测算,取消保底贷,可较之前政策多惠及约9375户缴存职工,使更多的刚需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保护更多自住家庭的利益。“取消保底贷,降低贷款挂钩倍数,将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挂钩,不仅有利于维护所有缴存职工的权益,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保障性,更有利于促进公积金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公积金效率。”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新政4

租房户连续缴存3个月

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此次还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作出相应调整:即细化申请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请提取;简化办理材料,职工凭身份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租房备案凭证或公共住房承租协议,成都公积金中心与市房管局联网查询结果确认职工租房及房屋产权情况;调整提取金额,提取不超过年缴存余额的50%;分区域设定提取限额,5城区和高新区每年提取不超过1.5万元,二圈层和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新津县不超过1.2万元,三圈层不超过0.96万元。

成都晚报记者 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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