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外实校扩建工程、新津中学改建工程、新津县三号桥头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津县外实校扩建工程、新津中学改建工程、新津县三号桥头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勘察已由新津县经济和发展局以新经发投函【2013】28号、新经发投函【2013】4号、新经发投函【201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津县经济和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经发投函【2013】28号、新经发投函【2013】4号、新经发投函【2013】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新津县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新委发〔2009〕13号)和《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的通知》(新津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招标组织机构职责。
2.2工程地址:新津县五津镇。
2.3建设面积:新津县外实校扩建工程、新津中学改建工程、新津县三号桥头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三个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
2.4勘察周期:2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新津县外实校扩建工程、新津中学改建工程、新津县三号桥头文化广场建设工程的勘察。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估算总投资:新津县外实校扩建工程估算总投资9392万元、新津中学改建工程估算总投资6500万元、新津县三号桥头文化广场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11290万元。
2.8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具备工程勘察Ⅱ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2)勘察总负责人资格: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3)投标保证金递交: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4)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5)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8日至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局域网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本次招标文件是由电子标书生成,需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进行读取,有任何技术问题可以致电:028-86694886)。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28日10:30,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新津县龙王渡二期3栋
邮编:611430联系人:张女士岳女士
电话:028-82512210028-8255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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