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假打假 法院罚他1万元法官:诉讼参与者应尊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川法制报 2020-01-31 07:56 大字

买到网络出售的假冒伪劣商品,本是受害人的邹某却为了维权而伪造证据,遭到法院罚款处罚。近日,邹某来到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当场履行法院作出的缴纳罚款1万元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邹某在向新都区法院提起诉讼时,提供地址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的租赁合同作为管辖权证据。后新都区法院查明,邹某提供的管辖权证据系伪造,其实际居住地在成都市双流区。邹某陈述,收货时先让快递员将货物寄放在伪造的居住小区快递代收点,而后再从双流赶往新都取货。

新都区法院认为,邹某人为制造收货地在新都的事实,伪造管辖相关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并向法庭作出虚假陈述的行为属于伪造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为震慑和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都区法院依法决定对邹某罚款1万元。邹某不服,向成都中院申请复议,复议被驳回。

新都区法院法官黄金表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法院支持依法维权。该案中,邹某本是假冒伪劣商品的受害者,在维权时却选择伪造证据,违反了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妨碍了法院对案件的审理,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对这种以假打假的行为,法院坚决零容忍。对邹某行为的处罚,旨在提醒诉讼参与者应当尊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蒋京洲

新闻推荐

名师工作室“三级结对”新都“菜单”式培养教育人才

2019年,新都区第一幼儿园收获了自己的重要研究成果,其承担的四川省教育科研重点课题《后现代视野下学前教育“田园文化课程...

新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新都区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