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持续提升基层法治“服务力”

四川日报 2018-10-26 06:28 大字

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突出。图为调解现场。 (新都区依法治区办供图)

普法进学校。 (新都区司法局供图)

进入10月下旬,新都区木兰镇15个社区的干部忙碌不已,他们就“27学习议事固定日”议题走家入户、收集民意和难题。作为四川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试点,两年来,木兰镇打造规范化司法所、多元化法治广场、专业化社区法律之家、便民化法治超市“四位一体”,今年4月,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每个月的27日,是他们集中学习、议事、解决事务的时间。

与此同时,木兰镇大力探索“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机制及其实践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项目,两年间,“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突出,探索出“三治三调三不出”社会治理新模式。9月14日-15日,全国司法所工作会在成都召开,来自全国32个省(区、市)的代表走进木兰镇司法所,了解他们的成功经验。

可以说,木兰镇既是新都区依法治区的一个实践基地,也是一个“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示范场。借助创建“全国法治示范区”契机,新都区持续提升基层法治“服务力”,被全国普法办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文弦

建设规范司法所 群众多了好帮手

10月的一天,律师李东来到了木兰镇政府,镇长徐礼彬已在办公室等候,李东把手里修改好的文件递给徐礼彬。“整得好,辛苦了!”徐礼彬翻看着说,“对这些意见,我们会抓紧修改。”通过司法所开展的“村居法律顾问”,7名律师轮流到木兰镇值班,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2016年以来,木兰镇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投入了200万元。徐礼彬说:“对司法所的投入,值!”

“这个司法所是群众的好帮手,哪里有矛盾纠纷、法律需求,哪里就会出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影。”徐礼彬说,不仅如此,木兰司法所还是木兰镇党委政府的“参谋”,“不仅对政府文件的制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司法所还经常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建议。”

近两年来,新都区各司法所围绕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为基层党委政府建言献策400条,被采纳342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3311件,解答法律咨询692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6件,开展法制宣传1275次,参训人员约500余人次。目前,新都区已投入1000余万元完成了12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还有1个镇(街)司法所将在年内完成。

打通基层法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义,新都区以“利民惠民”为抓手,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有效延伸到镇(街)、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法治大讲堂4个阵地;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使司法所工作人员具备能给镇(街)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能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咨询、能开展社区矫正等8种工作能力。

近两年来,新都区建立形成了以区、镇、村三级领导小组为主导,以8个专项工作组为支撑,以法治研究中心、法律顾问团两支队伍为专业依靠,以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志愿者和市民观察员3支队伍为补充力量的“3823”队伍体系。

探索人民调解员管理 入选全国优秀项目

两个多小时,两位人民调解员耐心调解,两位当事人付某、范某涉及户籍与集体分配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这是去年10月底,木兰镇农和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的一起调解案例。

作为新都区镇一级等级化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新一届木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占比由试点前的22.2%提高至77.8%。同时,全镇15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完成调委会委员差额选举工作,目前全镇共有调解员93名,其中三级以上人民调解员9名,提升了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探索出“依法选、分类调、聘特邀、畅渠道”的人民调解经验。

2016年,新都区承担起“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机制及其实践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项目,在全区范围内选取1个专业性调委会(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1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木兰镇)、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新都街道桂东路社区、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泰兴镇议团村)三类试点。首创个案补贴与人民调解员等级挂钩制度,试点成效被中央综治办评为全国11个优秀项目之一,并被省委改革办选入典型案例集和经验复制推广清单。今年,新都区承担省人民调解省级标准化制定工作。因成绩突出,新都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目前,新都区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80个、人民调解员1535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员395名,成立了“调解专家百人库”。创新项目实施以来,2017年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610件,同比增长41.89%,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这体现了群众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信任”,新都区委政法委书记刘刚毅说。

“公调对接” 让“人民调解+”再前进一步

在人民调解机制取得“公认公信”的基础上,新都区延伸其效力,探索“人民调解+”,如“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其中,效果突出的是“公调对接”。

去年9月,新都区配备18名高素质专职调解员到6个派出所开展公调对接,“就是把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置到派出所里”,把一部分治安调解承接、分流到人民调解,短短3个月时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0余件。今年以来,全国十余个省司法行政同行到新都考察、取经。

让“人民调解+”再向前走一步,新都区在木兰镇进行试点。木兰镇将其作为提升基层法治服务能力、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探索。探索“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村民纠纷经村民小组、村(社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调处,达到小事不出村民小组、大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镇的“三治三调三不出”机制,推动木兰镇新一轮发展热潮。

一方面探索依法治区的新机制、新模式,一方面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今年“七一”前夕,新都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获得了成都市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全区8个律师事务所中成立了6个党支部,实现党建全覆盖。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等系列活动,整体行风转变效果明显。

“打造法治品牌,建设法治小康”,新都区从和群众关系密切的领域着手,建设群众信得过的基层法治队伍,提升基层法治“服务力”,其效力将最终体现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中。

新都,创新在路上,收获也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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