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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少数”要学法才能正确引领大多数

成都日报 2015-09-15 23:18 大字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领导干部这个群体从人数上来说虽然是少数,但扮演的角色却非常关键,抓住这个“关键少数”,才能正确引领大多数。

新都区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从教育培训和实践运用两方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厉行法治的能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抓教育培训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新都区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常委会带头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共计开展会前学法200余次;新都区将法治课程纳入干部培训的必修课,采用政法部门挂职锻炼等形式,逐步提升领导干部及青年后备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新都区将村(社区)干部也纳入“关键少数”范围,培育村(社区)干部法治思维。

会前学法 突出实效性

8月28日上午,新都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开始前,新都区北新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志强为与会人员讲授了一堂题为《新<行政诉讼法>的重大修改和施行的几点建议》的专题讲座,讲座持续了近30分钟,与会人员边听边记,在会后给出建议并进行总结。

今年以来,新都区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常委会带头落实会前学法制度,课题由区委书记亲自审定,目前已开展会前学法10次。区委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共计开展会前学法200余次。

“我能直观感受到区领导们对会前学法的重视,他们对授课老师非常尊重,听课也非常认真。”新都区依法治区办主任严建平告诉记者,对授课老师尊重,一方面是对老师授课质量的肯定,另一方面可以理解成学法的愿望很强烈。

不仅如此,新都区各级各部门都在党委(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等各种会议上开展会前学法。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席敏说,以前学法大多比较随意,效果不明显,现在,将会前学法制度化后,学法更具系统性,更能有效地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法治课程 形式多样化

新都区将法治课程纳入干部培训的必修课。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设置法治课程,并针对不同群体,采用高校法律专业深造、法学专家讲座、政法部门挂职锻炼等形式,逐步提升领导干部及青年后备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

6月19日上午,2015年新都区遴选出的50名年轻干部围绕“社会秩序的维护主要是靠法律还是道德”的主题开展激烈的辩论。辩论过程中,正反双方紧扣辩题,旁征博引、慷慨激昂,用理论和现实依据互相辩驳,展开激烈交锋。“辩论赛丰富了干部培训形式,有效地激发了学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头脑风暴式的智慧交锋,学员们对如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有了更深入地思考。”新都区委党校副校长王亮告诉记者。

村(社区)干部纳入“关键少数”

此外,新都区创新地将村(社区)干部也纳入了“关键少数”范围,培育村(社区)干部法治思维。“一般理解的领导干部是公务员,但村(社区)干部是处在落实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第一线,对基层社会治理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我们也将村(社区)干部纳入‘关键少数\’范围。”新都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冯敏介绍。

据了解,村(社区)干部主要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目前,新都区全区集中开展了村(社区)干部轮训1次,各镇(街道)也在自行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训。

抓实践运用

提升领导干部厉行法治的能力

今年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应当\’出庭,我们可以理解成是‘可以不\’出庭。”新都区政府法制办钟炳昌说。为此,新都区研究制定《关于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的若干规定》,“通过制定该《规定》,我们将‘应当\’变为‘原则上必须\’。” 钟炳昌介绍,《规定》还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例不得低于年度案件数的三分之二。

行政首长应诉 出庭不低于年度案件数2/3

前不久,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席敏站在了法院被告席上,席敏称,以前到法院是进行参观,没想到这次是去当被告。不过对于当被告,席敏并没背太大思想包袱,“在应诉的整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学法的深刻性和有效性。”由于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应诉过程中,他们对对方证据质疑理由充分,对对方证据质疑的反驳也是观点证据充分,最终赢得了官司。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应当\’出庭,我们可以理解成是‘可以不\’出庭。”新都区政府法制办钟炳昌说。为此,新都区研究制定了《关于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他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才能委托本单位熟悉业务的其他工作人员出庭;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在开庭3日前向区政府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钟炳昌介绍,我们还强调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在应诉前进行案情分析,应诉后,特别是败诉案件,要进行深入分析总结,以此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决策办事的能力。

“通过制定该《规定》,我们将‘应当\’变为‘原则上必须\’。” 钟炳昌介绍,《规定》还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例不得低于年度案件数的三分之二,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报备情况将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据了解,目前该《规定》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即将出台。

法律顾问团促进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郑志强是一名律师,同时也是新都区法律顾问团的一名成员,他和其他顾问团成员一起为顾问单位日常运行管理、重大工作事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对顾问单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等服务。此外,法律顾问团成员每个月分别陪同区领导进行两次接访,充当现场法律顾问,引导老百姓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目前,新都区13个镇(街道)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在矛盾调处、社会治理等方面,采取律师参与、司法介入的方式,积极解决问题。“现在我能感受到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我们的法治意识都增强了。”木兰镇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徐礼彬感叹道。今年,木兰镇就运用法治方式成功解决了遗留多年的棘手问题。新都区各级各部门负责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社会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本报记者 黄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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