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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责述廉大会 设置群众质询环节

成都商报 2014-06-20 23:45 大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日前召开的成都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对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进行了宣讲解读,部署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市级部门和各区(市)县积极行动,做好率先垂范抓好正风肃纪,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责任”。

崇州市委书记赵浩宇:

从六个方面狠抓落实

赵浩宇表示,崇州市委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六个方面狠抓落实,着力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崇州建设。

首先是抓机制,崇州健全了分工负责、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四同步”、查办案件协调“五大机制”。其次是抓宣教,崇州创新宣教方式,多渠道、多平台互动,大力营造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舆论环境。“同时,崇州用制度创新倒逼责任落实。”赵浩宇介绍,今年以来,崇州已约谈乡镇、部门主要领导48人,23名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赵浩宇介绍,在抓源头方面,崇州市精简14项、下放6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抓监督方面,今年以来,崇州市深入开展了“11+4”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明察暗访100余次。在抓惩处方面,严厉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成都市已立案34件4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武侯区委书记巫敏:

落实主体责任 主要有“五块板子”

巫敏表示,武侯区在保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主要有“五块板子”———责任推进、责任分解、责任自述、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去年已对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查办案件15件20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2人”。

巫敏介绍,在责任推进方面,武侯区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纳入区委、区政府和街道部门的中心工作,与年度工作任务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

责任分解方面,每年年初,武侯区要把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任务,分解到14位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头主抓,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30个牵头单位,对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完成时限。

责任自述方面,武侯区开展了街道和区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并延伸到社区(村),实现责任制无缝“落地”。同时,还对开好述责述廉大会进行了规范,设置了领导提问、群众质询、民主测评等环节。

责任考核方面,武侯区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区委、区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挂钩,考核结果以区委、区政府文件通报。

责任追究方面,武侯区制定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的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去年已对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新都区委书记徐富艺:

24种情形都要追责

徐富艺表示,新都在推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探索创新四大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实施工作推进机制。从去年5月起,新都就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六大工作推进机制之一,与中心工作一起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一月一例会、一月一主题,区长和分管领导都参加,自去年8月起已召开8次专题推进会。

二是建立实施责任落实机制。新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15项指标和社会评价反腐倡廉群众诉求逐一细化分解,落实到区党政领导,确定承办单位。

三是建立实施责任追究机制。为逗硬问责惩处,新都还专门出台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应予追究的24种情形和13种追究方式,“2013年共取消3个镇(街道)、3个区级部门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问责领导干部8名”。

四是建立实施考核激励机制。对执行得好的单位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通报表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末位的镇街和部门进行书面告诫,并取消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优资格。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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