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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种不如自己来 服务型合作社谋转型

四川日报 2013-02-27 17:19 大字

惠农政策出台,成都市新都区稻松农机专业合作社随即准备流转560亩土地

编者按

现代农业发展呼唤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刚刚出台的省委1号文件明确,要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在哪?他们将给现代农业发展带来什么新气象?本报即日起推出《现代农业谁来搞?怎么搞?》系列报道。记者走进田间地头,为广大读者寻访“种田”新势力。

“种田”新势力①农民合作组织

资金支持

增加农民合作组织扶持资金。

规模扩大

逐步扩大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推动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给合作组织管护,积极探索财政投入形成资产转化为农民合作组织成员股份的机制。

政策优惠

落实农民合作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和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

——摘自省委1号文件

个案调查

2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高祖社区。稻松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陈道松正准备到村上去商议流转土地的事,对于下一步的发展,他们有了新打算。

种田回报低或改变手握农机再流转560亩地

2008年成立的稻松农机专业合作社有社员150多人,开始时只有5位发起人,10多台机具,现已有各种机具140多台。“去年我们购置了200多万元的机具,除了国家补贴,自己投入有100多万元。目前已具备了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条件。”

合作社做大了,不仅对区内农户提供农机服务,还多次参加广西、云南、陕西等省区的跨区作业。去年,合作社的机械作业面积达到了20万亩。“前不久中央1号文件出台后,我就认真学习。文件新增了许多惠农政策,特别是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扶持政策。省委1号文件贯彻了中央的政策,更加具体,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我们非常高兴,更愿意投入到农业生产当中。”陈道松认真考虑了下一步的发展,“粮油种植业的回报低,许多农村群众不愿种田。农机合作社的设备使用期短,效益也不高。我认为应该向生产型合作社发展,将村里的土地流转来种植粮油,既保证粮食生产和村民的土地收入,又能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

陈道松拿出一份拟好的土地流转合同,“今天我就要去村里签,一共流转土地560亩,全是本村的。”

农业机具没地放期待政策落实破难题

陈道松想大干一场:“我现在的最大愿望,就是希望尽快解决合作社机具用地问题。”

陈道松将记者引到村里。坝子里停放着4台拖拉机,任由风吹日晒。“为啥不建个库房放置机具呢?”“合作社设施用地一直未解决,没法建库房,只好放在坝子里。”

坝子后面的另一块空地也放满了机具,已是锈迹斑斑。“那是秸秆打捆机,3台,20多万元,已经锈坏了;那是小麦精粮播种机,也锈坏了;还有那些油菜播种机,再不遮一下也要坏了。”

据陈道松说,农机投入大,这些年他个人就投入300多万元,但由于没有设施用场地,这些机具得不到应有的保养。“有的放在这里,有的放在朋友家的院坝里。3年前我买回的一套水稻烘干设备,因用地没解决,一直没法投入使用。省委1号文件明确要求,落实农民合作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和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这项政策希望能够得到落实,解决我们的一大难题。”“不管怎样说,有了中央、省委1号文件,有了对合作社的政策支持,我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陈道松说。

专家眼

发展农合组织是最现实选择

□省委农工委副主任 杨新元

四川是农业大省,人多地少、农业经营规模小,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最主要最现实的选择是发展农民合作组织。

四川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在全国都创造了很多好的典型,特别是农民合作组织坚持“两个带动”的发展机制和模式,在促进产销对接、抵御市场风险、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带动农民增加收入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还存在政策扶持不够、发展不规范、行业和区域不均衡、管理和技术人才匮乏等问题。今年省委1号文件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把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重点,鼓励和支持开展专业合作、土地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类型合作方式,提出在增加扶持资金、建立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涉农项目建设承担、财政投入形成资产管护,以及建立合作组织人才库和培训基地,落实税收、生产设施、附属设施用地的优惠政策上,都对支持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给予了突出的强调。我们要在促进四川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的具体工作中,落实和用好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合作组织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把农民合作组织培育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

链接

本报率先关注财政投入变农专社成员股份

本报2012年8月22日9版曾以《扶贫资金变农民“资产”》为题,率先报道了遂宁探路财政资金投放方式市场化改革的案例,即把财政扶贫资金变成农民股份,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成立专业合作社。农民一边在合作社上班,一边成为合作社股东。工资、土地流转费用加年底分红,成为农民的收入来源。这种实践,让农民有了合作社股份,让钱真正用到农民身上,建立起稳定增收机制,本报对这种将短期投入变长效机制的新做法进行了详细调查。而这种实践,也与省委1号文件中提出的“积极探索财政投入形成资产转化为农民合作组织成员股份的机制”不谋而合。

听心声

我这样看农民合作组织

职业农民

周维松(崇州市杨柳土地合作社职业经理人):

农民合作组织要做大做强,首先要做真,就是不能仅是几个大户,挂上其他农户的名。要成为农民群众真正的合作组织,真正带动群众富裕,而不是几个人的富裕。还要做实,必须走标准化、规模化的路子。当然,政府应多对农民合作社进行政策倾斜,在资金、基础设施上给予更多帮助。

龙头企业

邹平(四川三联家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农民合作社将成为引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主体。省委1号文件对农民合作组织发展高度重视,也使我们增加了与其合作的信心,期待未来能与禽业合作社在家禽养殖、屠宰加工、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领域,有更加深入、紧密、规范地合作。省委1号文件提出了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新措施,希望能得到落实。

农业服务机构

袁勇(简阳市东溪镇双河村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负责人):

我们不仅为农民提供种养技术,还引进了先进的生态种养理念,并将农村的文化活动、环境卫生、养生保健等纳入,其他地方的村民有想来学习的需求,也希望我们能给他们多一些指导。但要想复制我们的经验,就必须有平台支撑,就是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成立了农专社才能将社会化服务的功能落地并放大。

本栏撰文 本报记者 邹渠 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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