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五阿婆”不侵权 上海万翠堂败诉

金融投资报 2022-01-14 00:39 大字

图片由被采访者提供

1月13日上午,成都市温江区“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被告侵权案二审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后称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金融投资报记者获悉,在收到法院传票前,被告“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申请的“邹鱼匠”商标已通过国家商标局审批。

■ 本报记者 薛蕾

二审判决:“青花椒”并非商标权使用

2021年9月,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将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提出5万元的赔偿请求。据悉,“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并非是唯一 一家被告上法庭的餐饮店,此前有媒体报道,四川多家含有“青花椒”字样的餐饮店均遭遇起诉,原告均系万翠堂公司。

2021年11月26日,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五阿婆青花椒火锅店”构成侵权行为,责令其停止使用“青花椒”字样,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0元。被告五阿婆火锅店不服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案一经曝出,引起多家媒体关注,万翠堂公司也一度陷入舆论旋涡之中。2021年12月,万翠堂董事长告诉媒体,所有诉讼均由第三方——正尚律和 (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起,万翠堂并不知情。

2022年1月13日上午9点30分,四川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与万翠堂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二审判决认为,五阿婆火锅店名前有“邹鱼匠”标识,“青花椒”并非主要因素,且“青花椒”是对特色菜所含调料的描述,并非商标权使用。认为其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应该纠正。

胜诉一方:后期会恢复“青花椒”店名

金融投资报记者获悉,早在2021年3月,“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就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邹鱼匠”商标申请。且在递交商标申请当月,“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的招牌就已经更换成“邹鱼匠青花椒鱼火锅”。但因为不清楚商标审批是否成功,所以暂未更换营业执照,以至于万翠堂公司2021年5月取证时,店名还是“五阿婆”。

“本来是准备注册五阿婆商标的,但没有审核通过,最后就注册了邹鱼匠。在收到传票当天去网上查,电子证书已经出来了,不久纸质证书也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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