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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打出科技创新政策组合拳 26条新政 单项最高奖励1000万

成都日报 2017-07-17 01:37 大字

本报制图 曹劲松

日前,在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上,成都医学城被认定为全市重要的创新型专业园区,温江也首次公布了《成都医学城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这是温江为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十字”方针打出的一套“组合拳”,再次吹响“西控”“中优”的进军号。

《政策》共26条,涵盖产品研发、科技创新、重点企业扶持等多个方面,单个创新项目(产品)最高奖励达1000万元,将从引进“高大上”、培育 “高精尖”、鼓励“大增量”等方面,提升温江科技创新能级。

关键词:“高大上”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政策》明确,对新获批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准分别给予200万元、80万元、40万元的配套补贴;对区内企业研发项目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使用经认定的公共创新型技术平台的区内企业,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0%,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鼓励专业机构参与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危废”处理,给予500元每吨,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处置费用补贴。

此外,《政策》还鼓励区内企业整合自有资源,建设新药筛选与研发、安全评价、产品质量检测、药品中试车间等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区内企业开放使用。根据开放使用情况,按平台设备投入部分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规模首次进入全国前10强、30强且总部设立在温江区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关键词:“高精尖”鼓励企业自主研发

《政策》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医药和医疗器械产品,承诺产品注册、生产销售结算在温江区内的,给予大额资金扶持,并细化了以下几种门类: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新药,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完成II期药物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审中心认可同意进入III期临床试验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获得国家新药证书、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和生产批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按产品注册缴纳审评费用的80%,给予企业补贴。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仿制药,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完成II期药物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审中心认可同意进入III期临床试验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通过产品注册并在区内实行生产销售结算的,给予每个药品注册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按产品注册缴纳审评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贴。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医疗器械,获得诊断试剂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件并在区内生产销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获得非诊断试剂类的三类或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批件,按研发实际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

《政策》还鼓励区内外研发机构、科研人员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成都医学城进行研发成果的转让交易。区外的,给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奖励。而对区内前5名取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证书的企业,根据获批品种的市场前景等情况,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

习修鹏 彭梅 本报记者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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