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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随案走·“一网打尽”·有迹可循

四川农村日报 2016-11-24 18:54 大字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四川样本调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地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2015年,四川开始为此“探路”,目前已初步取得较好的效果。

问题倒逼改革“一网打尽”涉案财物信息

“长期以来,受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不高和重人身权、轻财产权理念的影响,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的一系列环节都跟不上。”四川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政法部门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管理普遍采用手工登记、登记簿登记等办法,导致底数不清、账目不明、案物不对应,找一件物品甚至要人工费时费力地去仓库搜寻,从而影响执法办案、定罪量刑的顺利进行,监督也难以实现。

2015年,四川省委政法委选择成都、凉山等地作为试点,以信息全集中为目标,着力建设一张横向连通、纵向贯穿的刑事涉案财物管理 “专网”。

“首先在公安、检察院、法院现有的网上执法办案系统中增加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模块。涉案财物信息录入后,系统自动抓取,实现网上集中管理。这样一来,既不增加办案人员工作量,相关行为也在网上留痕,还便于适时跟踪监督和办案节点提醒。”该负责人表示。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各部门自有的办案系统短时间内难以全面连通共享,四川省委政法委还牵头研发出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公检法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向平台自动导入导出涉案财物信息,实现横向汇集、纵向贯通和网上流转。

截至目前,仅成都市公检法三家,就向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推送案件9500余件、涉案财物信息3万余条,共享案件1700余件、涉案财物信息6300余条。四川全省三级政法部门完成软件硬件准备工作后,将于10月起分批开始应用系统,2017年3月实现全省全面应用。

集中场所管理

涉案财物移送

只需一键完成

2015年6月17日,成都市温江区警方抓获一名飞车夺包犯罪嫌疑人,依法将其所骑的摩托车扣押,并存放到该区的跨部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

该中心成立于2015年7月,是四川省首个跨部门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由温江区公检法三家共用,委托公安代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中心对公检法三家的涉案物品进行统一存放,通过条码技术,物品与台账一一对应,并详细记载案件信息、物品性状描述、存储位置等。

办案过程中,除必需的物品外,原则上不出库移送涉案物品。通过信息集中管理系统,公检法实现了信息共享,管理流程被打通,处置权直接在网上流转。

随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该摩托车的处置权先后移送至温江区检察院和法院,但车辆始终存放于中心内。最终,法院判决对涉案摩托车予以没收。几个月后,该摩托车被依法拍卖,所得上缴国库。

在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除了设在县城的集中管理中心外,还在地处偏远、辐射半径大的泸宁、里庄建立了两个片区存放点,并设立了大宗木材和野生动物存放饲养点。

与温江、冕宁不同,成都市本级摸索出的是公检法系统各自内部集中管理模式,但成都正在积极筹建市级跨部门管理中心,下一步也将实现跨部门集中管理。

此外,与温江、冕宁一样,成都市级政法各部门涉案财物信息和处置权同样实现了在网上集中、流转、留痕。

“过去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无形中给民警增加了许多额外的保管责任,现在登记、出库、处置等环节全部通过网上流转,不但保证当事人的财产权不受侵犯,还保护了民警。”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副局长邱乐春说。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仍有问题待解

通过改革,目前四川省的试点地区已经初步实现了刑事诉讼中的“物随案走”,有效保障了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但受访的专家、干警指出,要将改革引向深入,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诉讼法专家万毅建议,国家在涉案财物的管理机制上应当有通盘性的考虑,建议建立跨部门的集中管理中心,并将涉案证据纳入管理范围。

专家还指出,谁来负责涉案财物判决之后的处置、后续程序的衔接等问题应当通过司法解释进行明确和细化。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还涉及案卷制度的改革。以美国为例,刑事诉讼实行双卷制度,每个案件都有一套人卷和一套物卷,诉讼活动中的每个流程都有对涉案财物的明确定性和处置。只有进行案卷制度改革,才能最终促使法院的判决文书对涉案财物定性,并给予明确处分。”万毅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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