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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对策研究周永强

四川经济日报 2015-11-12 00:18 大字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现代化步伐的不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河道的认识逐渐深化,对河道水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双流县为提高城镇生活品位,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环境治理目标,营造人水和谐宜居环境,对河道的改造建设力度也不断加大。近两年的白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黑臭河渠综合治理、“五湖四海”打造工程等项目都将为双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如何加强对河道的综合治理,做好改造后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已成为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下面结合双流县生态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实际,就双流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的对策与措施做一探讨。

一、双流县基本情况  

1.1双流县自然概况

双流县位于成都市东南郊,县域东连天府新区直管区,南接仁寿县、彭山县,西邻新津县、崇州市,北靠温江区、青羊区、武侯区,幅员面积约466平方公里。

双流县地处成都平原东南边缘。台面上缓丘起伏,拔地高出于平原,地貌景观独特。县域北部、西北部为平原地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双流县辖6个街道、6个镇:东升街道、西航港街道、协和街道、黄甲街道、九江街道、公兴街道、黄龙溪镇、永安镇、黄水镇、金桥镇、胜利镇、彭镇。

1.2自然概况

双流县境内流经的主要河流有杨柳河、江安河、金马河、锦江、芦溪河、白河,境内河流总长约110.35公里,其中金马河长13.95公里、杨柳河18.15公里、江安河32.5公里、锦江20.9公里、芦溪河6公里、白河18.85公里。支渠372.9千米,斗渠409.39千米,农毛渠2781千米。

1.3河道水环境遭破坏的原因

1.3.1生活污染。由于沿河部分村庄、村民缺乏水法律意识,导致沿河违章、违法现象比较严重。经常表现为,以经济利益为驱使,造成河道及河道两侧私自建房、私开菜地、开挖鱼池、倾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挖乱掘、乱泼乱倒等现象严重。经调查,锦江作为成都市的纳污河,在流经成都市区后接纳了大量的生活废水,在进入双流后又接纳沿途的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以及部分未经处理达标的养殖废水,而河流在双流境内只有17公里,自净能力有限,所以导致地表水水质不达标。

1.3.2工业污染。由于工业的不断发展、企业数量迅猛增加,随之,企业的排污量也在增加,加之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公共排污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有的企业受利益的驱使,向河道内私自排放工业废水,甚至有的化工企业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致使部分河道水质污染严重,有的河道甚至出现过河段水体变色现象。部分企业的环保意识薄弱、废水无序排放,导致河道水质污染、水体破坏严重,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如江安河在进入双流后接纳金花堰、黄堰河、小黄堰等中小河流带来的武侯区、双流县沿途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双流机场污水处理厂和航空港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水,再加上航空港及江安河沿途部分工业企业雨污分流不彻底,更加重了其污染程度。

1.3.3农业污染。随着农业的发展,一方面是由于施入田间的农药一部分随地表径流溶于水体,不溶解的部分则在河道中聚积,形成次生污染源,污染河道水体。另一方面是由于一些农民为图便利沿河饲养畜禽,畜禽粪便排入河中,对河道环境造成污染,既影响了河道水体环境,又对当地的生活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3.4河道自净能力降低。有关资料表明,由于泥沙淤积,使河床出现不同程度的抬升,纵坡减缓。加上河道两岸农田及建设的挤占,使河道水断面逐渐缩小,行洪能力逐年降低。再加上上游来水量的减少,造成河道水质自净能力大大降低,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沉积在河道中。

二、河道治理初见成效

近年来,双流的社会经济发展较快,是四川省经济高水平地区之一,已初步实现小康,生活水平基本达到较宽裕标准,正发奋作为,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步伐和社会主义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特别是黄龙溪镇、白河生态湿地公园作为双流最具代表性的水生态综合体打造工程,多次获得中央、省市领导高度评价。因此,为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全面实现水环境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双流县从改善水环境入手,通过清淤疏浚、修坡护砌、水体治理等方法,使水清起来、活起来、美起来,达到河道水环境的全方位治理,为双流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2.1清淤疏浚打造景观河道,让水清起来

对于景观河道的建设,双流县重点突出“景观”、“亲水”与“防汛”三重功能。近年,双流县实施了以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为目标的白河整治工程、“五湖四海”景观工程等,都是成功的案例。双流县始终坚持河道建设与景观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为广大居民营造了一个休闲舒适的生活环境,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疏浚展宽,对河道淤积进行清淤,对狭窄而有展宽条件的河段进行适当拓展;二是设置亲水平台,通过建设景观桥、绿色河道走廊等亲水平台,拉近人们与水的距离,还原人水亲密接触场景,营造人水和谐的自然状态;三是配套景观建设,在河道两岸设置绿色景观带,并配套建设娱乐活动设施,为人们提供健身、休闲、娱乐的最佳场所。

2.2生态保护创新河道治理模式,让水美起来

双流县对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点是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为城乡建设锦上添花。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综合治理。对河道情况进行摸底,采取清淤、清障、清垃圾的综合整治措施。目前,金马河、白河、杨柳河等这些河道环境状况有了很大改观,群众对河道的保护意识和环境满意程度都有所提高。二是河道绿化,美化环境。双流县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因地制宜,实行两岸绿化,美化河道环境,突出城乡风貌。三是自然护坡,保持原生态。为突出“自然”与“生态”的特点,尽量维持河道原貌,减少工程对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2.3多措并举加强黑臭河渠综合治理,数据来说话

2007年至2013年全县开展了小流域治理及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工作,共治理河渠52条(含斗、农毛渠),清淤68.33万方,整治排污企业136家,整治农家乐53家,整治屠宰场87家,关闭养殖场742家,拆除直排厕所31个。通过治理,全县河道沟渠在枯水期间水体发黑发臭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水质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收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和高度赞誉。

2014年双流县开展了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对黄堰河、小黄堰、江安河、白河、杨柳河、锦江等14条中小河渠进行治理,以治污、治臭、治脏、治乱为重点,以控源、截污、清淤为手段,实现“全线截污,水质明显改变”的良好水生态环境为目标,不断改善提升宜居成都环境。全年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实施清淤23.99万方、敷设污水管网5400米,总投入治理资金3240万元,其中纳入市级目标的有黄堰河、三吏堰下段、泉水河、小黄堰4条河渠。

今年,双流县按照全域截污、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全县河渠进行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排查河渠污染原因,针对性的采取河渠清淤、养殖场治理、污水管道截污工程改造。完成30条河渠清淤,清淤量21.18万方,关闭养殖场20家。

三、在实践中探索河道水环境保护的新举措

河道治理工程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农业、工业诸多污染源依然存在,且在短期内很难根除,水环境仍有“返恶”的可能。因此,治理水环境难,保护水环境更难。河道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任务艰巨、工作难度大的长期工作任务,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河道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有序进行。

3.1科学规划,进一步树立科学治水理念

根据河道的不同层次、不同功能,坚持科学规划,实现综合治理与保护,把河道治理与路桥建设、环境整治、植树造林、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科学治水理念,统筹解决好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充分发挥河道整治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营造良好的区域发展和人居环境。

3.1.1截污治污,加强管护。河道治理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改善水质。要彻底改善水质,必须严格控制点源污染、减少面源污染、治理内源污染。针对排污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排污口查处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河道整治规划与城镇排污管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基础管网建设,以提高河道水质。

3.1.2协同管理,科学治水。河道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水利、环保、国土、规建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是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的组织保障。加强科学规划、协调沟通,特别是要从大局出发,克服地方和部门利益观念,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统一调度,加强河道治理力度,确保治理一处成一处。

3.1.3建管并重,规范管理。强化河道水环境联合执法力度,防止前建后乱现象的产生。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和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严禁无节制的填堵河道和水域侵害。将河道治理与保护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河道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配备专业养护人员,落实专项资金,制定相关考核制度,保证河道保洁工作地顺利开展。

3.2加强宣传,不断扩大水源保护的影响范围

应该把宣传工作中贯穿于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始终。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提高沿河居民环保意识的同时,促进居民自觉监督,有效促进河道环境保护工作地进行,提高水环境承载力。

3.2.1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涉河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宣传中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等特殊纪念日,组织大型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传、沿河重点宣传、发放宣传册、日常巡查宣传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面,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和广度。通过多样性的宣传形式,向社会民众、企业法人、各部门进行宣传,提高他们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行为能力,为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奠定良好的社会法制基础,努力营造水利依法治水的良好氛围。

3.2.2转变方式,不断增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在加强河道治理和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增强对一些违反水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大惩治力度。如以案说法,借助现代新闻传媒的大众效应对涉河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对涉河违法案件的查处进行跟踪报道等,强化宣传效果。做到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宣传一方的作用。

3.2.3突出重点对象,有的放矢地进行宣传。

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和涉河部门对河道保护管理的认识和自觉性。二是面向水(河道)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通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用法律手段处理各项河道保护管理的活动,增强执法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三是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特别是那些与河道关系密切的沿河沿江单位、群众,增强他们的河道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涉河法律法规,敢于同涉河违法行为作斗争。

3.3强化建设,提升城镇管网建设能力

紧紧围绕污水收集全进网、处理设施全运行、达标排放全覆盖的目标,深入实施城镇11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

一是加快推进污水收集配套管网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双流片区排水规划,并按照规划逐步实施全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作,加大对城乡病旧管网改造及河渠排污口治理工作。结合污水主干管建设、城镇道路新建改造、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等项目,大力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系统,着力解决县城、场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配套管网和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滞后问题。使县城和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在2015年末分别达到85%和70%。

二是加强雨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对现有管网进一步加大管网巡查检查,坚持开展汛前和汛后管网集中清淤工作,对不具备“三防”条件的雨污水管网检查井盖,分阶段实施井盖病害治理。

三是加快推进雨污水管网调查。着力解决污水管道错接、断头、堵塞和带压运行问题。通过对污水下河问题的排查溯源、成因分析,梳理城乡污水管网错接、断头、堵塞和带压运行等“瓶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治,保障排水管道通畅。

四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规范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行。按照《双流县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双流县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考核细则》要求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强化行业主管职能,会同环保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

四、结束语

作为改善民生、为民造福的重要民生工程,双流县河道水环境治理项目,着眼于未来水利发展方向,对河道进行全方位、全功能的规划设计,建设中突出生态治水理念,使治理河道的资源、环境和生态功能都能得到完全地发挥,使沿河周边的安全性、舒适性不断改善。对治理后的河道,我们要通过加强宣传、转变管理模式、提高执法水平等方式,提高人们自觉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保持河道水环境优美整洁,防止治理后返污现象的发生,通过共同努力,促进人水和谐,实现水利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双流县水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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