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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甘孜日报 2015-08-25 13:29 大字

为了体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公正的原则,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叶巴滩水电站工程区位于四川省甘孜州、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境内,地理位置介于东经98°~99.5°,北纬30.5°~31.5°之间,是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自上而下的第七个梯级,其上游为波罗水电站,下游与拉哇水电站相衔接。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白玉县盖玉区降曲河口以下约0.4km河段上,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为17.3万km2,多年平均流量839m3/s。叶巴滩水电站正常蓄水位2889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80亿m3,死水位2855m,调节库容5.37亿m3,初拟电站装机容量228.5万kW,其中环保小机组装机容量20.5万kW。电站具有不完全年调节性能,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3.20亿kW.h。本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保护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

叶巴滩水电站工程水库淹没及工程占地总面积2411.36hm2,高峰年施工人数6181人,总工期103个月(不含筹建期)。工程涉及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贡觉县、江达县共计8乡21个行政村,共需生产安置人口664人,需搬迁安置人口610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主要环境影响

有利影响:叶巴滩水电站建设带来的有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发电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电站建成后每年可获得清洁能源103.20亿千瓦时(联合运行),发电效益显著。水电为清洁能源,建设水电能够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能够改善当地的能源利用结构,减少对当地植被的影响。同时,电站建设过程中大量资金的投入,可以促进与工程相关的地方产业、服务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增加地方劳动力就业机会,从而带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不利影响:叶巴滩水电站运行后将改变工程下游河段径流的年内分配,对库区及下游河段的水文情势、水温、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大坝阻隔将阻碍鱼类上下游交流,对鱼类资源量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地和水库蓄水将占用和淹没河谷区原有植被。另外,工程施工期“三废”及噪声排放也将对水质、大气和声环境造成局部污染,对工程区居民、施工人员的生活环境、人群健康等带来一定影响;工程建设及移民安置等施工活动将对水土保持、陆生生态等带来一定影响。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工程建设及运行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施工期砂石加工废水采用改进型一体化高速凝集斜板沉淀系统(PICAF)处理、采用沉淀法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等。施工区建设垃圾焚烧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焚烧站进行焚烧处理。采取优化施工工艺、选择先进施工方法、洒水降尘等措施保护环境空气;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交通管制等措施保护施工区声环境。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动植物资源保护、陆生植被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等。工程建设采取挡渣墙、拦渣堤等工程措施和覆土绿化等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生物恢复措施选择本区域地方种,杜绝外来物种入侵;对于移民安置,注重加强沟通,尊重当地居民民族信仰,化解矛盾。

叶巴滩水电站运行期对坝址至厂房尾水出口之间约2.5km河段的减水影响拟通过下泄生态流量予以缓解,电站坝址右岸厂房内布设一台生态机组常年运行。对受工程影响的鱼类等水生生物提出了栖息地保护、鱼类增殖放流、修建过鱼设施、采取低温水减缓措施、下泄生态流量、强化渔政管理以及加强科学研究等措施。

3、项目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本工程存在的潜在事故和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油库事故风险、爆破材料库事故风险、施工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等,以及运行期库区水质污染风险等。

防范措施包括:施工期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和储存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火源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施工区内建立防火及火灾警报系统;加强危险路段的交通管制;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上路管理,成立应急事故领导小组,配备事故急救设备和器材,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

三、主要评价结论

叶巴滩水电站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各种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减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工程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示时间

本信息公告的公示日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甘孜州白玉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贡觉县、江达县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3、公示信息索取

如有必要,任何关注本工程的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成员、新闻媒体、普通群众和当地居民,以及科研、设计单位专家均可在上述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电站建设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电站建设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赵凯

联系电话:13689073242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政和街8号

邮编:610072

联系人:孙丹丹

联系电话:02862683278

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的公众,在信息公示日期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就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问题、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及结论、以及公众所关注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问题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收到意见和建议后的5个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内,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议题

本次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议题包括:

(1) 公众对叶巴滩水电站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以及环境现状结论是否可信;

(2) 公众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可信程度;

(3) 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措施和补偿措施的意见;

(4) 叶巴滩水电站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5) 公众感兴趣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环保问题。

特此公告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电站建设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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