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控辩平等是通向正义之路

成都商报 2015-03-31 21:10 大字

□ 成都商报评论员

激烈对抗、甚至上演绝地反击,精彩的法庭辩论为电影史留下了许多经典。

第一次,成都温江区法院一个普普通通的庭审,让我们闻到了法庭辩论的火药味。作为侦查方的公安人员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针对“非法证据”,控辩双方展开充分辩论和质证,这件不大的贩卖毒品案,犹如飞石划水,从此激起司法改革走向“以审判为中心”的重重涟漪。

以2014年一年纠正12起重大冤假错案为代价,中国前所未有地展示从“以侦查为中心”转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决心。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改革意见,成都法院应声而起的小小试点意义深远。

冤假错案从何而来?有个让法律人不舒服的比喻,公安是做饭的,检察院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也有句连公众都熟悉的话,犯罪好比污染了河流,而错误的判决好比污染了水源。

每一起冤假错案都是法律权威的损失。以审判为中心,就是要实现审判实质化,而不是走过场,让审判起到对侦查、起诉的制约作用,说到底,就是防止案件走偏、被告权利受损。

控辩对抗是保障被告权利的关键环节。以审判为中心,必然要以真实、充分的控辩对抗作为填充物,否则就成了空壳。自1996年版的刑事诉讼法加强庭审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中国开始由纠问式向控辩式方向转型,也就是说,法官从积极审问的角色退回消极中立的裁判角色,建立“控辩式衡对抗,法官居中裁判”的三角形诉讼结构。但司法实践中,真正的、激烈的控辩对抗远未形成。比如,控辩双方力量严重失衡,缺乏公平对抗的基本条件,近6成刑案被告人根本没有辩护律师。比如,罕有证人出庭,辩方无从对证人进行直接质询。温江此次庭审,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就为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过硬招提供了可能。

不遮不掩、不卑不亢的控辩对抗,是对控辩平等的价值伸张,也是发挥辩护人作用、促进人权司法保障的关键。刑事犯罪中,公诉方代表国家追究犯罪,相对被告人而言天然具有强势,而控辩式审判作为平衡机制,正是对权力滥用可能的某种设防。

控辩平等、充分对抗,才能最大程度上接近并实现程序正义。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说,真正的正义只能通过沟通或交流来求取。在通向正义之路上,法庭辩论不妨来得更激烈些。

新闻推荐

法官的减法 防止先入为主 开庭前未阅卷 新审判模式下法官少做了什么? 成都商报对话温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董敏

前日,温江区法院、大邑法院依照最高法司法改革的精神,在全国率先试点采用“庭审实质化”审判模式审理了一起毒品案件和一起抢劫案件。法庭上,法官改变了以往主动介入案件的做法,说话更少,将法庭更多地...

温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温江区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