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卓越法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卓越法官”五年成绩单:获5820项荣誉
贡献30余年青春年华 连续十余年全国先进2020年9月20日,首届“四川法院荣誉授予日”上,省高院对全国双模、全国双先、获奖代表事迹予以了展示。其中,成都双流区法院院长何良彬获得“2019年度荣誉天平纪念奖章代表”表彰。据悉,荣誉天平纪念章由最高人民法院设立,表彰把青春年华贡献给人民司法事业,将毕生精力倾注于法院工作长达30年的干警。1989年,22岁的何良彬从北大毕业后进入了成都法院系统工作。30余年里,他在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均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在法院工作之余,担任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省社科院等多所高校硕士生校外导师。多次参与四川大学、西南财大等高校开设的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司法改革等课程,不定期到高校开展学术讲座,普遍受到相关高校和学生的好评。1996年至2018年底,何良彬一直在成都中院研究室从事法治调研宣传工作,其间,成都中院调研、宣传工作连续十余年获得全国先进。他先后完成调研成果共计70余篇,其中2篇论文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 5篇论文获四川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另有多篇论文获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其他奖项;主持完成2项最高法院重大课题,一项被评为优秀并公开出版;组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刑事庭审证据调查规则研究”,即将出版个人专著“刑事庭审实质化程序实证研究”;组织参与最高法院重大司法调研课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问题研究”,获得优秀成果第一名。此外,何良彬曾作为成都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讨论研究孙伟铭醉驾案等大案要案,并促成醉驾入刑,为完善刑事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陈睿 本报记者 晨迪 文/图
五年来审案服判息诉率超96% 他诠释国法中的浓浓温情“25年指引我的是一个词——‘司法为民’,只有在案件审判中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才能让司法审判更有力量,更有是非,更有温度。”去年12月2日,走下2020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台,法官臧永这样说道。2010年底,已有15年法院审判工作经历的臧永来到成都,目前担任成都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在家事审判工作中,他审理了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外嫁女”离婚后拆迁房权益案件、遗弃残疾女性的离婚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让人民群众既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更通过司法审判向全社会传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他坚持“立足预防、重在教育、突出保护”的特殊少年司法制度,体现柔性人文司法理念,审判中引入心理矫治,坚持回访考察,对犯错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促使未成年人罪犯正常回归社会。从事审判事业25年,臧永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司法靠民的司法理念,在案件审判中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力争让司法审判更有力量、更有是非、更有温度。2015年至今,臧永受理民事案件1362件,结案1331件,结案率97.7%,服判息诉率达96.6%,无发回重审案件及改判案件。成功审结多起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赢得各方当事人的认可,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请大家向我看齐。”臧永时常这样鼓励同事,更是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无论是作为普通法官、副庭长,还是庭长,臧永都没有因为职务的变化而减少自己审理案件的数量,多年来,他审理的案件数量一直都是所在部门最多的。
丹景山“巧姐” 27年坚守一线调解案件2020年1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全国模范法官名单公布,彭州市人民法院丹景山人民法庭庭长祝增巧脱颖而出,获得殊荣。同时,作为四川法院的唯一代表,她还获得了“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从1993年来到彭州法院工作,祝增巧在一线基层法院派出法庭一待就是27年。这是一幕长达27年的连绵画卷,关于一个基层法官坚守和案件调解的故事。时光跌跌撞撞,27个春夏秋冬次第滑过,祝增巧沉淀了一份浓浓的乡情,几乎把自己法官职业生涯的全部融入了这片土地。别人调解不下来的案件,到她这里总能迎刃而解,因此她获得了“巧姐”的亲切称呼。伴随着她走过的路,翻过的山,她的调解故事也传播开来。“那个经常下乡,两腿都是泥的法官啊,总是这么热心。”时隔多年,她办过案件中的当事人都还能记起那个笑容亲切的法官:狼狈地走山路来调解,轻言细语说法律;办理赡养案件中,她制止了儿女对母亲的不尊重;处理相邻权纠纷时,她拿着法条跟当事人说“法律会保护你……”“赡养等家庭纠纷,能在村里开就在村里开,我就想让老年人听一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也想让年轻人听一听,法律规定如何赡养老人。”在基层法庭工作的27年里,她始终坚持“多调少判、定分止争”的工作原则,努力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在“田间法庭”“工地法庭”“病床法庭”“院坝法庭”不计其数地成功调解。由她承办的4000余件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9%左右,所有调解案件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当事人满意,社会效果好。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者队伍。
2015年,成都法院启动实施“卓越法官”培养工程,5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总体要求,深度对标新时代全国一流法院队伍标准,紧扣“五年见明显成效”总体规划布局,科学谋划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培养方式,大力完善保障投入,持续营造良好氛围,基本实现了“造就一支忠诚可靠、作风过硬、清正廉洁、本领高强、德才兼备,符合时代需求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国一流法官队伍”的既定目标,为成都法院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全市法院坚持将政治建设放在首要地位,抓实思想、纪律、行动三个层面,法官队伍政治素养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持续提升,法治信仰更加坚定,司法作风明显改观,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卓越法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五年来,全市法院获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7件(次),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3篇,52件庭审、51份文书分获全省优秀庭审、优秀文书,成都法院连续数年稳居全省法院信息采编第一名。
围绕法官专业化、精英化培养塑造,法官队伍专业技能持续精进。五年来,全市法院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比95.02%、36.99%,有7人获得博士学位(另有2人博士在读)。截至2020年初,全市法院法官平均年龄42.8岁,领导干部队伍年轻化趋势较明显。
全市法院调研论文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770篇,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刊载335篇,调研信息宣传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用350余篇,主持、参与或发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调研课题20余项。
五年来,成都法院集体和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5820项(次),其中获国家级奖励79项(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交流发言437人(次)。蒲江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龙泉驿法院、锦江法院、蒲江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成都中院民一庭、审管办、龙泉驿法院十陵法庭等部门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成都中院刑二庭、武侯区法院、龙泉驿法院等荣立集体一等功;新津法院和成都中院政治部等20个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金堂法院周卫东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彭州法院祝增巧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并荣登“中国好人榜”;成都中院臧永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十大法治人物”;高新法院周航、郫都法院周裕灵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青羊法院朱传明荣获四川省“十大法治人物”、模范退役军人称号;双流法院何良彬被评为“四川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称号。
2019年,全市法院工作获得中央和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195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内设机构改革、诉源治理改革等20多项成都法院司法改革品牌在全国、全省推广,各项改革经验在省级以上刊物刊发推广41篇,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法院第二,有力提振了成都法院整体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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