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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例 举报“黑飞”者获奖1万元

四川法制报 2017-05-03 06:1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博)记者昨(2)日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根据群众举报,新津县公安局在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挡获一名操控无人机飞行的违法行为人。举报者获得警方10000元现金奖励,成为《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发布以来的首位获奖举报者。

据新津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新津”通报称,5月1日下午4点30分,新津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新津县新平镇某果园有人放飞无人机,新津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正在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操控无人机飞行的詹某挡获,并现场缴获无人机设备一台。经查,詹某,男,38岁,鉴于其行为尚未影响机场航班正常起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詹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昨日上午,新津县公安局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举报者给予了10000元现金奖励。“五一”前夕,成都公安会同军民航管理部门、机场公司、机场公安局等单位启动了机场周边重点区域加强型管控模式。警方呼吁各单位、组织以及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工作,积极发现、规劝、举报可能扰乱机场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机场正常飞行秩序。

◎同步消息

净空区内禁止擅自无人飞行

本报讯(市公宣 记者 陈博)5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对在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擅自进行无人机、航模等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凡取得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的飞行,在每次飞行前必须向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进行书面报备。对妨碍公安机关依法开展调查,不如实提供证据、谎报案情、制造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24小时接受举报,一经查实,最低奖励1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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