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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执分离 九部门执法权“整合归一” 综合行政执法整治商混站。 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四川日报 2017-01-23 00:00 大字

近日,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准备对一处违建进行拆除,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行动不用像以前一样,提前一段时间就要通过正式公函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协商沟通。

半年前,即年6月,双流区启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整合城管、建设、规划、国土等多支行政执法队伍,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启城乡大综合治理序幕。

□刘贤虎 本报记者 罗向明 文/图

九部门执法权“归一”

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原城市管理局为基础。

提到城管,“最弱势群体”与“最委屈执法者”之间的是非似乎总说不清楚。“为了治理城市环境,我们可以战高温、抗严寒、顶风冒雨,但人们总觉得城管‘不近人情\’。”双流区城管执法队员洪建深有体会。

洪建说,一个小摊位的背后,至少会涉及就业、工商、环保、治安、民政、安全等多个部门,但对商贩的管理,却最终落到城管局。同时城管执法队伍的组成也十分复杂,有公职人员,也有协管员,一旦发生冲突就会引发群众不满。

洪建没料到的是,曾经连想都不敢想的“大城管”时代终于到来——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将进行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双流成为四川省率先试点的区县之一。

双流区从群众关心、突出问题、相互交叉、涉及民生较多的行业和领域入手,划转了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卫生等九部门的行政执法权,统一交由新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成熟一项划转一项”,双流理清权力清单,制定出台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初步实现行政主管部门“源头”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续”监管的无缝对接,实现“权”与“责”对等。

行政执法队伍精减为8个

“相比以前单一的城管执法,现在执法量增加了不少。”改革后,东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郑才军最大的感受是,政令更加畅通,不用到处请示打报告。

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后,工作量增加了很多。刚过去的元旦节期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承担了大量“跨年演唱会”的保障任务。“以前可能就是简单执行城管方面的任务,现在我们自身还有文化、卫生等执法职能。”

与之相应的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也得到极大充实,目前,东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加上协管员总共有人,是以前城管中队的数倍。

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国土资源、文化市场、商贸流通、农业、水务、建设、城市规划、交通、卫生等个行政执法队伍,成立4支综合执法大队及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整合后,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精减为8个。

向“管执分离”转变

推动“管罚合一”向“管执分离”转变,是改革最直观的体现。

过去,行政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既是管理者,又是执法者。这种多重身份容易造成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现在,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离,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管理和行业日常监管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

“以前执法过程中还有推诿扯皮的空子可以钻,现在基本上被堵死了。”一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中队长直言,“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集中统一行使责权,避免了因部门执法权限分散导致的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扯皮,解决了“都管都不管”的问题。

如商混站扬尘治理工作,以前由国土、规建、交通、城管等几个部门联合管理。现在,商混站一旦出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整治,有效破解了“各行其政、多头管理、力量分散”的问题。

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大综合、大治理涉及单位多、面广,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厘清的地方。目前双流区制定了多项制度,下一步还将重点推进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标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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