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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贤若渴” 成都如何出招?

成都日报 2016-02-25 20:43 大字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要素。”在2月14日由成都市委外宣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正处于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过渡的关键阶段,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成都市委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成都人才新政十条”)。那么,这十条政策将在招揽人才方面发挥怎样的作用?与过去相比,它们又有着怎样的特色?

专设“伯乐奖”,拓宽渠道筑巢引凤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句话同样表达了成都在招揽人才中面临的难题。而为了克服这一难题,“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专设“伯乐奖”,全面激活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引才,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资金。目前,成都高新区、双流区、蒲江县已试点设立了引才“伯乐奖”,对引荐人或机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事实上,“伯乐奖”设立的目的在于拓宽“筑巢引凤”的渠道。从引进人才的方式来看,如何有效地去“行政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才,加快促进人才聚集蓉城,是“成都人才新政十条”重点努力解决的问题之一。

“除上述引才主体以外,成都还聚集有众多引才的重要载体,那就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此,我们专门提出探索建立‘企业提需求+高校出编制+政府给支持’的联合引才机制,支持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政府共同发力,吸引聚集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蓉。”发布会上,成都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道。

同时,为有效解决引进海外人才须“硬着陆”的问题,拟突破海外人才引进在空间和时间方面的限制,成都计划建立中国(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运用灵活的市场手段,为海外人才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配套成熟完善的“离岸”创业空间载体,为海外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提供国际化综合性平台,推动海外人才智力成果在蓉实现产业化、市场化。

吸引人才,渠道重要,资金同样也是少不了的物质基础。为了吸引到更好更多的人才,“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大幅提高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和人才资助标准,引导全市设立总额不少于20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实施分类分层资助,按照人才类别和水平,将引进人才分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高级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20万元的资金资助。而人才落地的区(市)县也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培养本土人才,不再“招来女婿气走儿”

2015年11月,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在《人民日报》刊文强调,要坚持自主培养国内人才和引进海外人才并重,防止“招来女婿气走儿”。这一情形也受到了成都有关部门的关注,而“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便充分体现了坚持自主培养本土人才和引进海外人才并重的原则。

按照“成都人才新政十条”的要求,成都市委组织部将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重点遴选全市科技、高端技能、现代农业技术、社会工作、教育、卫生、金融、文化艺术等领域45岁以下的中青年人才加以培养。

“每年将选拔培养100名左右中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周期为三年。给予入选者每人30万元的资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给予10万元,第二、第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分别给予10万元……”发布会上,成都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这一计划的情况。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成都已逐渐成为双创沃土,许多在蓉大学生也都投身于创业之中。为了选拔、挖掘本土人才,成都团市委将实施青年(大学生)“创业新星”计划,每年将选拔和培育100名左右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大学生)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的资助。

此外,成都市经信委将实施“产业实用人才开发五年行动计划”,计划5年培育5万名左右技术、管理和技能人才,引导企业依据贡献度,从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特殊奖励或实行股权、期权奖励。

“扶上马、送一程”,项目最高资助1个亿

对于吸引人才的工作来说,招得来重要、留得住更重要。因此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过程中,除了将人才“引进门”,还要“扶上马、送一程”。

如何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势资源,促进科研成果更好就地转化,抢占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对此,“成都人才新政十条”做出了明确回答,那就是:充分整合经信、科技、人社、金融等与创新创业相关部门的政策资源,每年遴选5个左右重点人才(团队)项目进行综合资助。

对国际顶尖人才中获诺贝尔奖等世界知名奖项来蓉创新创业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对顶尖团队中属于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资助金额之高,力度之大,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居于领先水平。

创业过程中,“融资难”是当前人才创业普遍存在的“拦路虎”。“成都人才新政十条”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金融扶持,扩大基金规模,市县两级构建规模不少于100亿元的各类金融扶持基金,整合债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扶持政策,形成完善的“创业投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的金融扶持体系,对实现债权融资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融资补助,对完成上市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针对专家人才在创业过程中普遍反映的另一难题——研发生产的新产品如何成功地走进市场?“成都人才新政十条”提出,支持企业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对国家和省、市人才计划入选专家所在企业研发生产的终端新产品,直接纳入《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目录》。同时,对本市工商企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首次采购新产品的,给予采购单位不超过实际采购价25%的资金补贴,金额最多可达500万元。

搭建服务平台,营造宜业宜居好环境

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创建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搭建产业孵化平台,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梯级孵化体系,支撑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健康发展;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鼓励人才企业创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这是“成都人才新政十条”里构建平台,做好服务的举措。除了为各类人才在成都营造宜业的环境之外,营造宜居环境、化解工作之余的难题、解除人才们的后顾之忧也是“新政十条”里的重要内容。

针对专家人才重点关心的办事流程问题,成都将建立党委联系优秀专家人才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与专家人才的直接联系和有效沟通;并且在市政府政务中心设“新型人才服务中心”,开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针对专家人才重点关心的住房问题,“成都人才新政十条”要求强化住房和办公用房保障,对高层次人才中有住房需求的,由所在地按最低80平方米、最高20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提供住房或发放购置、租赁补贴,有办公用房需求的,由所在地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或发放补贴。

针对来蓉创新创业外籍人才普遍反映证照办理时间较长、点位较少、流程复杂等困难和问题,“成都人才新政十条”也将尽最大力度给予外籍人才停居留特殊支持。例如增加外籍人才认定单位,扩大外籍人才申请办理人才签证范围;同时,对未持签证来蓉的外籍人才允许直接在口岸申请人才签证。成都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还将为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或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访问、贸易或人才签证,“除此以外,还将优先办理永久居留证;在人才聚集区,还将增设出入境服务站。”

另外,成都还将建立人才集体专户,解决人才配偶及子女落户问题;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疗养;设立成都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对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授予“成都市杰出人才”荣誉称号,同时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进行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激励,切实营造尊重人才、敬爱人才的浓厚氛围。

(原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年2月24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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