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出全国首个省级碳中和推广方案
本报讯 (记者 缪梦羽) 记者昨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据悉,这是全国首份社会活动层面碳中和省级推广方案。
社会活动层面的碳中和指测算个人或组织在特定时间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在强化减排行动的基础上,通过植树造林、购买碳信用等方式,抵消温室气体排放的行为。
根据《方案》,个人和机构可通过线下植树造林、修复湿地等方式参加和实施碳中和,也可通过线上购买并注销国家碳排放配额或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区域核证碳减排量(如“碳惠天府”机制下的核证减排量)等碳信用的方式实现碳中和。线下碳中和,可选择在岷山—邛崃山自然保护轴和黄河源、川西、大巴山、乌蒙山、龙泉山五大自然保护屏障建设碳中和(竹)林、草原、湿地项目。
此外,为给碳中和提供特色碳信用,四川将推动碳汇扶贫、光伏扶贫、农村沼气、甲烷回收利用、节能提效改造等领域碳减排项目开发。鼓励采用来自贫困地区的碳信用或新建林草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而为方便个人和机构参与和实施碳中和,四川将依托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建设集碳中和申请、碳排放核算、碳中和方式选择、碳排放抵消、碳中和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碳中和公益服务平台。
《方案》显示,除了探索开展企业绿色影响力星级评价,还会逐步将碳中和等低碳发展行动情况纳入绿色会展和绿色生活创建、绿色低碳企业、低碳试点城市等评价体系,探索建设碳中和景区、酒店、餐饮、商超,推广碳中和年会,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还将建立“负面清单”。对于市场投机、炒作、欺诈等失信行为,将强化社会监督,构建碳中和信息定期披露机制,探索建立碳中和“绿名单”和违规“黑名单”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服务平台与“天府信用通”平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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