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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过渡安置 科学筹划灾后重建

四川日报 2013-06-22 16:16 大字

魏宏在6市(州)21县过渡安置及恢复重建准备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本报讯(记者 胡彦殊 万瑶)芦山地震灾区本月底前必须基本完成过渡安置。6月2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重建委副主任魏宏出席6市(州)21县过渡安置及恢复重建准备工作座谈会,听取受灾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对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建议,强调要按照“五有”、“三防”的要求,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及时完成灾区群众过渡安置任务;坚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抓紧做好规划编制等灾后重建准备工作,推动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

雅安市、芦山县、邛崃市及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在座谈会上交流发言,就加快过渡安置进度、高标准推进灾后重建,从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政策支持,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创新工作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在通报地震灾区过渡安置、重建支持政策争取、重建规划编制等有关情况后,魏宏就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要及时完成灾区群众过渡安置任务,支持帮助农村群众搭建满足“安全、防暑、过冬”要求的过渡房,做好城镇群众过渡房房源供给;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落实“五有”、“三防”的各项要求,主动解决好过渡安置中的“短板”问题,做好群众心理安抚、思想疏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要始终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抓紧抓好,加大过渡安置和永久安置选址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力度,加快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治理、生态治理等措施;要继续做好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好上下之间、部门之间规划编制的沟通,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及时启动开展农房重建工作,合理引导乡村人口相对集中、适度集中建设,村落和农房规划设计既要体现地方民居特色、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要便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还要着眼推动灾区长远发展;要加强资金和物资监管,确保救灾和重建款物全部用于受灾群众。

魏宏强调,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思想,以灾区群众满意为工作评价标准,围绕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工作。要把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建设的思想和理念落实到重建具体工作中,使重建的过程成为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的过程,成为灾区产业优化升级的过程。要充分借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成功经验,进一步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灾区市县党委、政府作为灾后重建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确保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主持会议。副省长黄彦蓉出席会议。灾区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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