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案号:(2021)川3301执139号。执行依据:(2020)川33民终163号民事判决书。涉案标的:人民币3 300 000.00元。涉案未执行标的:人民币3 300 000.00元。被执行人:刘学成,男,1972年3月1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蒲江县鹤山镇建设路19号,身份证号码:51112219720316****。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明确下落的奖励人民币20000.00元;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10%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6-2828682 联系人:范晖
康定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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