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财产被冻结 虚构借款虚假诉讼

四川法制报 2019-06-06 01:39 大字

法院:阻碍已生效判决执行 构成拒执罪

昨(5)日,记者从蒲江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涉案“老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13年2月,蒲江县法院在一起民事借贷纠纷案中,判决郑某和某电子厂返还舒某借款12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14年6月,该院又受理了舒某的强制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该院裁定对某电子厂银行账户中的120万元予以冻结。

眼看厂里账户上的120万元保不住了,郑某竟然想到虚构借款,让别人以债主的身份来告自己,从而参与分配并得到部分上述被冻结财产。于是,郑某伙同杜某等4人,虚构高达340余万元的债务,由杜某等人分别向蒲江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郑某返还所谓的“借款”。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上述案件经调解结案,杜某等4人作为“债权人”成功参与到上述被冻结财产的分配当中。

多名“债权人”的受偿比例确定后,舒某因受偿比例较低而产生了怀疑,认为郑某虚构了与他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舒某的律师调查取证证实了这一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12月11日,郑某被蒲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作为有义务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在法院的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串通他人虚构借款并进行虚假诉讼,意图分配被法院冻结的财产,阻碍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其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涉案款项没有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系初犯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周云峰 周冰洁 记者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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