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纷止息的“五老”调解队
王乾芳(左)和“五老”调解队队员杨守银进行交谈
夏旭东 刘方祺 本报记者 刘冰玉 文/图
9月9日,尽管天空下起大雨,家住成都市蒲江县成佳镇同心村的王乾芳老人仍然冒雨前往村委会。今年70岁的她要步行半小时路程,去和村上“五老”调解队的成员杨守银聊天。自从今年年初接触了“五老”调解队后,她就隔三岔五要来村委会。
2年纠纷“五老”调解队破难题
2001年,王乾芳与村上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时,因自己不会写字,便找同父异母的妹妹王乾华(化名)在协议上签字,签订承包土地12亩,两姊妹各分6亩。随着2013年外来企业对他们所承包地进行流转,两姊妹就土地的利益增值而产生了矛盾,当时因承包合同上没有王乾芳的签名,如今王乾华只承认自己是土地承包人。
12亩承包地分明自己有6亩,怎么一下就没有了?于是王乾芳找到村上、镇上反映此事,在两级组织的协调下,王乾华同意将流转土地款与姐姐均分,但此意见遭到她家人反对,导致流转款均分两年不能兑现。
2015年年初,王乾芳到村上“五老”调解队反映此事,希望“五老”调解队能帮忙拿到这些钱。“五老”调解队接到此反映后,对此事进行细致分析,并派出具有协调经济纠纷经验的杨守银出面协调此事。“当时派他去,主要考虑他是这个村的老村长,熟悉两家的具体情况。其次他在‘五老\’调解队里长期协调经济类纠纷,法理都知晓!”“五老”调解队队长徐泽东介绍道。
杨守银在王乾华家里,与她的家人进行多次沟通。为让双方心服口服,他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和实地获得村民证言,综合已有的材料,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王乾华的家人将2年的土地流转费分给了自己的姐姐。“非常感谢‘五老\’调解队的协调,正是他们的出面调解,让我们两姊妹的关系保持原来那么好。假如上了法庭,虽然赢了官司,但疏远了亲情!”王乾芳激动地说。
一次纠纷促成“五老调解队”
2013年,谢立新刚到蒲江县人民法院履职院长不久,她就和成佳镇政府领导、司法所同志一起到该县种茶基地成佳镇进行走访,当时碰巧一位已退休的老村长为当地村民协调了土地边界纠纷,当事双方到老村长家进行表示感谢。这在农村或许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谢立新看到眼里,记到心里,她思索能否把这些已经从重要岗位上退下来的老人重新组织起来,凭借他们的工作经验和在当地的威信,让他们协调基层的简单纠纷?
当谢立新把自己的想法与成佳镇政府领导和司法所同志沟通交流后,建议成立一支由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简称五老)组成的“五老”调解队,开展民间调解工作,他们一致表示支持。
2013年7月,蒲江县法院在该县成佳镇和朝阳湖镇两地推动“五老”调解工作试点。在两个镇政府建立“五老”调解工作室并设调解室主任,村(社)组建“五老”调解队并设队长,调解员若干,努力实现“五老”调解工作在各自辖区内全覆盖。
经“五老”调解达成协议的,“五老”调解队保存书面记载,并由纠纷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对纠纷当事人要求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的,“五老”调解队申请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申请司法确认的,由人民法庭出具司法确认书。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还可请求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庭审理后出具民事调解书。
通过两年的探索,“五老”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同。目前,在党政领导、司法推动下,“五老”调解工作已在蒲江全县推广,该县已全面建立起“五老”调解工作机制。“‘五老\’民间调解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益补充。为进一步加强民间调解工作,更好地实现民间调解与三大调解的有效联动,妥善化解各类民间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谢立新如是说。
新闻推荐
本报讯(李建蓉刘雨婷记者陈博)近日,刑事被害人家属姜某一家为蒲江县检察院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感谢该院对他们一家的长期关心和帮助。2012年6月24日,姜某父亲和儿子因交通事故受伤,其...
蒲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蒲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