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本报记者常雄飞陈四四我们走进蒲江县光明
记者手记
□本报记者 常雄飞 陈四四
10月1日,我们走进蒲江县光明乡韩桥村,从村口开始,农田里、马路旁,甚至一些农家乐的门边上,都有许多直径不到一米像枯井一样的圆形土坑,坑里堆放着不少腐烂的水果和菜叶。这就是蒲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中,是可降解垃圾最后的归宿。
“在韩桥村,这样的垃圾堆肥坑有308个,每个近1米深。”指着一个已经堆满了菜叶果皮的堆肥坑,光明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赵西林向记者解释,凡是可以回收的垃圾,进入再生资源体系;而在不可回收的垃圾中,除了运到刚刚新建不久的蒲江卫生垃圾填埋场外,菜叶、果皮、剩菜剩饭等垃圾则倒入这一个个小小的堆肥坑中发酵。“农户们将这些垃圾投放到坑内,大约30厘米高后,就在垃圾上铺上一层石灰消毒,再倒垃圾、再铺石灰。反复3次以后,就用泥土覆盖……3个月后,这些垃圾就变成了树木的天然肥料。”而按照蒲江几个月的实践统计,仅在光明乡,每月运至县处置场的不可回收垃圾已减少近50%。
为了将垃圾分类长久地持续下去,蒲江还试点了“一工两金”制度,在韩桥村的入口处2个公示栏彰显着制度的核心:“义工”、“自律金”、“激励金”。“保洁工作苦、累,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极难的环节,可更难的是在源头清理上。”赵西林告诉记者,由于不少群众的生活习惯根深蒂固,如何使群众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是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化的一道难题。
光明乡试点的“一工两金”制度:农户自愿每年每户派出一名义工从事清扫路面等环境治理一天;群众自愿缴纳自律金和激励金,自律金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费,标准为人均10元/年;激励金即年终根据每月议事会成员对农户检查评比结果发放的奖励金,标准为人均30元/年。每月的环境检查之后,每家每户的综合得分将公布在村口的公示栏上,详细的扣分细则也有专人详细记录,哪家哪户哪里没做到位一目了然。每月根据环境得分高低还能按照人头领到奖励金,大家在村口晒着自家的环保成绩单,相互激励又相互监督。
环境治理,难在源头。既在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量”,又在源头上树立村民的环保意识,让老百姓在享受美好环境的同时,也能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光明乡的做法,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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