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民营后 不能继续叫“人民”医院 市卫计委要求三家医院完善更名手续,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
锦江区人民医院
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
青羊区第二人民医院
公立?私营?
告诉患者:“我们是公立医院”
记者求证:在市政府网站列出的公立医疗机构中,没有发现这三家医院的名字
成都商报记者 李秀明 王垚 实习记者 尹沁彤 摄影报道
国家卫计委
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及“××市”等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市卫计委
锦江区、青羊区卫计局正督促医院尽快解决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并完善医疗机构更名等相关后续手续
“锦江区人民医院、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青羊区第二人民医院是否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公立医院?”市民贺先生近日致信成都市市长信箱称,按照法规,非市政机构不能在名称中含有行政区划和“人民”、“中心”医院等字样,否则有误导患者之嫌。
这些医院是公是私?名称是否合规?成都商报记者走访发现,青羊、锦江等个别医院确实存在民营的“人民医院”现象。
调查:民营医院自称是“公立”
日前,记者拨通“锦江区人民医院”咨询电话,以患者身份询问医院是否为公立医院时,对方肯定地答复:“我们是公立医院”。在其网站“医院介绍”一栏里写道:“医院具有66年的深厚医学底蕴,是一所具有历史考究的国家性人民医院。”何谓“国家性人民医院”?记者咨询多名医疗行业从业者,均称没听说过。
记者又以患者之名致电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的热线,接线员称该医院主要治疗口腔疾病,“是公立医院,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嘛”。
18日,记者来到位于盐市口向阳街38号的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医院入口处张贴着一张医院简介,上面介绍成都市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非营利公益性医院。”记者以患者的身份咨询,分诊处的工作人员称:“我们是二级甲等公立医院。”随后,记者前往该医院的医学美容科室,看到诊室门前撑着“公立医美”的展示架。一名咨询顾问向记者强调,在公立医院的医学美容科接受治疗,患者的权益更能得到保障。
接着,记者来到青羊区第二人民医院,咨询台的工作人员承认,该医院不是公立医院,而是一家“非营利性医院”。但当记者以患者身份到该院皮肤科咨询时,一名主治医师说,“这就是一家公立医院”。
患者:“你看名字,是公立的”
在青羊区第二人民医院,来自郫县的患者李女士表示已到该医院治疗多次,一直认为这是一家公立医院。“这家医院都开了几十年了,不是私立的。”
18日,记者在锦江区人民医院随机采访了几名就诊者及其亲朋。一位姓王的女士称她并不清楚医院是公立还是私立,一名患者的朋友称他不清楚该医院的性质,但是“在意医院是公立还是私立,更愿意去公立医院”。一位姓刘的老人认为医院是公立的,“你看,叫锦江区人民医院的嘛,听名字也应该是公立的啊。”该医院多处宣传栏和电梯间里,都印有大幅宣传语:人民医院为人民。
18日下午,记者在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见到了在候诊室等候治疗的王女士,她坚定地认为这是一家公立医院,她说:“你看医院名字是‘锦江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嘛,这种都是公立的。”
主管部门
非公立医院不能叫“人民医院”
成都商报记者在市政府网站所列出的公立医疗机构中,并没有发现上述三家医院的名字。那么,这三家医院的名称是否合规?
2015年8月,国家卫计委就《关于医疗机构改制后名称核定有关问题的请示》作出批复,明确了改制后的医院不应再使用含有行政区划、“人民医院”的名称。批复称,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因此,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及“××市”等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而成都市卫计委答复贺先生的信件称:“锦江区、青羊区卫计局正督促医院尽快解决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并完善医疗机构更名等相关后续手续……我委要求锦江区、青羊区要切实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
18日下午,锦江区人民医院的一位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首先表示,锦江区人民医院不是政府设置的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而是非公立非营利性医院。据他介绍,早在2002年,锦江区人民医院就实行了改制。现在医院最大的股东是一位四川籍的自然人。
同时,记者在查阅锦江区卫计局网站时,发现一封发于2015年2月的投诉信。区长信箱答复称:“经查,锦江区人民医院是非公立性非营利性的医院……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锦江区人民医院的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尚不知晓近期有监管部门对他们提出更名要求。之所以医院保留原来的名称,这位负责人认为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锦江区原区属公立医院都改制了,但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应该还由这些医院承担,所以未更名;另外就是当初改制时有专门协议,要保留医院原名称,以便用原来的信誉执业。
改名案例
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改为成都新华医院
成都新华医院和成都誉美医院,都曾是公立医院后改制成为非公立医院。但这两家医院的名称都曾进行了更改。
成都商报记者在成都新华医院的简介中看到,该医院曾用名是“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原属国有。2003年,“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六委局《关于对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改制方案的意见》”进行改制,转制成为“一所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并于2011年正式更名为“成都新华医院”。该医院更名后,“成都市”改为“成都”,“人民”字样也已删除。
而成都誉美医院则前身为1959年成立的成都机车车辆厂医院,也曾属于国有。更名后,成都誉美医院的名称中,也无“市”、“区”、“人民”等字眼。
新闻推荐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最高法院日前发布最新的指导案例指出,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判其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