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正义异化为“私刑”
第壹评
□余行近段时间来,有关“人贩是否该判死刑”引发的热议不断。自媒体平台上,屡屡传出的儿童被拐信息,更加深了人们对“人贩子”的痛恨。贩卖儿童的罪行,导致很多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人贩子固然可恨,但昨日郫县发生的疑似“人贩子”被殴事件,却远远脱离了“善意误会”的范畴。
回放此次事件,部分目击者站在“人贩子该打”的道德制高点上,对疑似“人贩”做出了连扇耳光、拳打脚踢,强迫下跪的举动。这些行为,极少有人出面制止,我们不能排除现场有极少部分人以正义为名,过拳脚之瘾,让嫌疑人成为自己的“出气筒”。
前不久,宜宾也曾发生类似事件,一名妇女被群众怀疑为“人贩子”,当街被打,造成鼻子粉碎性骨折。事后经宜宾警方调查核实,此事纯属打拐乌龙,该妇女其实是“被拐”孩子的姑妈。
近期屡屡发生的暴力行为,值得我们所有人警惕。因为它已远超“见义勇为”和“民众监督”的范畴,而成为了一种缺乏理性,残忍并涉嫌违法的“私刑”。
道德的主张,总容易因一时的激情,异化为非道德的暴力。在事实不清、是非未明时,就一拥而上妄用“私刑”,是一种以恶制“恶”,更是一种违法行为。现在郫县警方还在对此进行调查,男子究竟是做好事被冤枉,还是心怀不轨遭识破,事件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但不管怎样,退一万步说,就算他真是人贩子,也应该由法律来惩处,而非由众人来动粗。在法律没有最终判定之前,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同样不可侵犯。
作为目击者和普通市民,在嫌疑人已被控制,并未有反抗的情况下,最好的做法应该是现场报案,并等待警方处理。群殴嫌疑人,不但缺乏理智、背离正义,更是法制观念淡薄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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