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活人审不了驾照咦:我5年前就死了?
■天府早报记者赵雨欣
昨日上午9时许,有网友发微博称:老公郑某去郫县交警大队换驾照时,被通知已经“被死亡”,无法换驾照,并在书面的人口基本信息注销标识一栏,写明已经死亡。随后,郑某在郫县公安局户籍科查询得知,自己是在2009年被注销死亡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网友发布微博:审驾照时活人变“死人”
昨日上午9时31分,网友“曦”发布微博称:“一个大活人去审驾照,输入身份证号码居然被告知已死亡。”随后,该网友透露,“死亡”男子是自己的老公,姓郑,郫县人,资料显示驾照已被注销,原因为“死亡”。这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微博中提到的“被死亡”的郑先生,他告诉记者,7月1日,他前往郫县交警队年审驾照,输入身份证号后,被告知“登记信息为死亡,户籍已注销。”一头雾水的郑先生来到郫县公安局户籍科查询,“不查不知道,一查发现自己是在2009年11月被注销死亡的。”
2009年至今,这意味着郑先生已经“死亡”近5年。郑先生表示,但近几年,由于很少用到户口本,自己并不知道现户籍被注销,不过,身份证却一直可以用,“2012年还用身份证购买过机票”。接着,郑先生“淡定”地说,“7月1日当天,公安机关就帮我恢复了户籍。”问起当时的心情,郑先生说:“心里有点不舒服,不过恢复了就好了。”
郫县警方致歉:当年集中销户未核实清楚
对于发生在郑先生身上的怪事,昨日郫县公安局回应称,2009年11月,郫县公安局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死亡人口数据,对本年度已死亡人员户口进行注销,因上报部门在没有核准身份证号码信息的情况下,错将郑先生兄弟郑某某(2009年4月14日死亡)的死亡信息报为郑先生的信息,导致郑先生户籍信息于2009年11月被错误注销。
对此,郫县公安局致歉称,对于“被死亡”一事,郫县警方已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并向当事人表示深切的歉意,且已取得当事人原谅。
同时郫县警方透露,目前,在郫县范围内存在一定数量的死亡人员未及时注销户口的情况,为了提高人口信息的准确度,请死亡人员亲属持相关证明及时前往公安办证中心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公安办证中心将出具销户证明,注销户口不会影响其余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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