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企业家建议 提供精准检察服务
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780人,起诉1204人。同时最大限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对民营企业等单位人员不捕94人,不诉77人。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成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主题,牢牢把握“三个没有变”的要求,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出台16条意见
构建民营企业保护体系
今年初,成都市召开“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后,全市检察机关立即认真传达学习大会精神,研究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16条意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座谈会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作出研究部署,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构建明晰、平等和可预期的权益保护体系。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检察院组织调研组到基层检察院开展调研,检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通过系列调研,找准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痛点和堵点。8月初,检察院研究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重点围绕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或撤销案件、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不及时解除变更强制措施、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展开。
起诉欺行霸市等92人
最大限度对民营企业进行保护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从严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780人,起诉1204人。严厉惩治影响经济发展的黑恶势力犯罪,起诉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插手民间纠纷92人。最大限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切实防止“够罪即捕”“一诉了之”,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对民营企业等单位人员不捕94人,不诉77人。
针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加强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3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6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惩治力度,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某民营企业员工非法转移公司债权案中,发现当事人弄虚作假恶意转移公司债权,蓄意制造虚假诉讼案件,检察院及时监督纠正错误,为受害民营企业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0件。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对调查核实权的运用,注重对民营企业权利的平等保护。在办理某民营企业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纠纷案中,该民营企业因不服法院二审判决,申请检察机关监督。通过监督,民营企业诉求得到检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过程中,检察机关针对市场监管部门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未能依法进行监管,推动食药监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既履行了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助力“食品更安全”,也优化了网络餐饮业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了互联网平台商家诚实经营,服务互联网领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吸纳企业家建议
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检察服务
近期,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在经过多次沟通基础上,联合制定《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高新区检察院等从检察宣传、静默服务、司法办案三个维度建立“检察闭环”工作机制,彭州市检察院建立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办案“绿色通道”机制,都江堰市检察院建立“双评估双审视”办案机制充分运用提前介入机制。建立典型案例年度发布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在指导司法办案、明确行为边界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检察机关主动走访问需民营企业,依托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在民营企业商会集中开展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收集意见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邀请22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以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征询意见建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吸纳大家的建议和意见,在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同时,提升检察工作举措的精准度。彭州市检察院还认真梳理近三年来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全面梳理可能涉企的刑事罪名,制作“一罪名一案例”宣传册,帮助企业明确法律界限,提高经营法治意识。双流区检察院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模式,适时推出以案说法、案例评析等法治栏目宣讲,多途径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活动,为企业打造贴身法治服务。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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