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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模式健全队伍 化解群众“疑难杂症”

四川法制报 2016-12-22 10:27 大字

致和司法所所长李易军正在调处矛盾纠纷本报记者刘冰玉

近年来,彭州市司法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依法调解”的基本原则,将工作重点放在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上,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至今,彭州司法局指导各级单位累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余件,成功率达%。

年1月5日,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化解新型矛盾纠纷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

今年以来,彭州司法局坚持“健全网络、优化队伍、规范管理、提高实效”的调解工作总体思路,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为推进法治彭州建设,维护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截至月,彭州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达.1%,其中化解具有影响力的重大疑难案件件。

“三招”提升队伍调解能力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三级调解网络调解员实战能力。今年,彭州司法局创新提出“三招”,进一步提升全市调解队伍的调解能力。

第一招:培训充电。彭州市司法局从4月1日启动为期3个月的骨干调解员培训工作,每周五培训半天。全市调解能手、人民调解业务骨干等作为授课老师,从人民调解的基础业务知识、调解实务等方面入手,采取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模拟调解等方式展开培训,共开展培训场,培训人数达余人次。

第二招:法官传经。彭州司法局创新培训方式,联合彭州法院开展对全市基层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法庭所在地,分为六个会场同时进行。采用庭审观摩、以案学法等不同方式,对全市范围内余名基层调解员骨干进行为期三天的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集中培训9场,庭审观摩9场,培训人数达余人。

第三招:律师支招。彭州司法局与该市5家律师事务所沟通协调,引入律师资源,结合全市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就法律法规角度进行深度解读,采取法律条文解析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定期对各镇调解骨干进行授课。

推进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

近年来,彭州司法局已构建以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和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两翼的组织架构。已完成全市个镇(街道)及个村(社区)的调委会建设工作,还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家纺服装行业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患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积极整合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家资源,建立了人民调解专家库,从中择优组建了一支5人的综合能力强的骨干调解员队伍。与市妇联联系,指导其建立了彭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由市妇联、律师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组成。

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个,其中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个,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3个,人民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人。

年,该市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受理矛盾纠纷件,其中消费纠纷件,劳动争议纠纷8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件,医患纠纷件,其他纠纷件。

创新“”模式调解房地产纠纷

年9月,彭州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历时3年、涉及人数逾千人的群访群诉特大房地产疑难纠纷,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房地产纠纷逐年增长,这类案件往往因涉及人数多、标的金额大,极易引发缠访闹访等恶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影响。今年,在成功调解房地产纠纷基础上,彭州司法局总结提炼出可推广、可复制的“”人民调解新模式。

即整合内部和外部“2”力量,成立“复合式”调解小组,形成了以人民调解能手等为主的内部力量为核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外部力量为重要补充的调解阵营。形成“1”个团队核心,司法局统筹协调、统一指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联动发挥作用;建立“1”种重特大案件激励机制,根据纠纷难易程度,对调解成功的给予每件元至元不等的单项奖励,有效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调解模式下,该局积极探索建立房地产纠纷联席会议机制,成立房地产领域纠纷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处置该类房地产纠纷树立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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