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法院多措并举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近日,彭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12万余元,由于被告未购买任何保险,双方意见未能达到一致,矛盾分歧很大。案件承办法官从法律、情理等多个角度,现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场给付原告2.3万元。据悉,这起案件,也是彭州法院濛阳法庭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时,专门挑选的庭审现场观摩。该案的成功调解,获得了当事人及现场观摩的人民调解员的赞许。
记者了解到,自成都中院今年7月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会议后,彭州法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工作举措。
创新化解纠纷参与模式
该院在化解纠纷参与模式中打造特色亮点。持续开展好“法官任村官”工作,通过参加村民议事会、
开展法制宣传、协助调解纠纷等形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结合“两学一做”、“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在诉讼服务大厅的诉非对接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打造“老范调解室”,返聘资深退休法官常驻调解室联合立案庭法官开展调解工作。以互联网+服务为支撑,建立专门微信账号,搭建法官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平台,开展微信调解工作。
打造联动工作格局
该院与彭州司法局联合制定《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的实施意见》,实行案件诉前分流,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员规范化工作水平和调解能力。制定《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开展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接待等工作。
深化与彭州人社局衔接联动,修订完善《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的工作办法》,对劳动争议纠纷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与彭州市公安局交警队建立相对固定的诉调对接关系,通过法院提前介入调解等,有效降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诉讼率。与村(社区)、镇的调解组织进行对接,由当事人所在的村(社区)、镇的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对达成协议的,法院及时进行确认,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
针对性开展诉源治理
同时,该院成立调研课题组,对受理的主要案件类型产生的原因进行调研,总结出可以诉前化解的和只能通过诉讼处理的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近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增速较快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在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明、企业投资程序不规范,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进行风险预告,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产生的可能。本报记者刘冰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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