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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政策提示

华西都市报 2016-03-29 15:43 大字

1、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成都市国税局涉税风险提示非正常户风险提示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如果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将面临如下风险:

1.税务机关将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3.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5.税务机关将开展非正常户公告并实施非正常户追踪管理。

如需解除非正常状态,纳税人需向办税服务厅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对已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纳税人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件,并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发票违法违章行为风险提示

如发生上述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您将面临如下风险:

1.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华区国税局涉税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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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陶支撑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胜(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P2****6 (6))。在2011年1月至5月期间,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公路运输发票7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65.72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彭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对直接责任人莫怡辉、杨小蓉判处有期徒刑,对企业处罚金5万元。目前,该企业缴纳税款51.56万元后走逃,仍欠缴税款14.16万元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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