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创新构筑和谐 助力依法行政

四川法制报 2015-12-04 23:47 大字

开展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

召开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析暨以案说法培训工作会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纪实

郭小明 本报记者 开永丽 文/图

今年3月27日,彭州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打开微信,接收了青白江法院官方微信发送的一起行政案件的证据副本。随后,该工作人员将收到的证据副本转交相关单位准备应诉,整个过程仅几分钟。而在以往,这样一件收转材料的工作,需要至少一名工作人员花费近半天时间往返奔波。

这是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因其涉及政府行政行为和民生问题,审理难度较一般民事案件大得多。今年以来,随着成都法院试点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新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实施,行政审判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问题。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4日,青白江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78件,较以往该院行政案件最多的年份增长650%,审结72件,结案率为92.31%。

面对新的问题和挑战,围绕如何做到高效、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破解“民告官”难题这一课题,青白江法院进行了怎样的探索和实践?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A

查清事实 释明法理

确保官民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起行政纠纷的产生,或是由于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使行政相对人权益遭受侵害,或是由于老百姓对政府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误解甚至曲解。因此,查清案件事实,释明法律法理,找准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成为化解纠纷的关键所在。

工作中,青白江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在收到案件后,首先会认真仔细阅卷,了解案情,分析症结所在。通过审查证据材料、当事人陈述等不能清晰还原相关事实的,承办法官会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

在办理刘某诉房管局行政登记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对涉案房屋过道位置争议较大。法官在查阅了当事人提供的房屋平面图等材料后,又驱车40余公里赶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实地查看了过道位置,走访了当地居民,此举对查明案件事实起到了重要作用。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法院行政案件收案数出现了大幅增长。立案登记制要求在受理案件时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少案件由于当事人的错误认识,起诉时错列了被告,导致被告不适格。法院经过审理发现这一情况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应驳回起诉。

在李某诉彭州市某镇政府行政征收一案中,李某认为镇政府非法实施土地征收,破坏了基本农田,侵犯了其集体土地使用权。青白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镇政府虽然在此过程中有行政行为,但没有征收土地的职权,其行为是受彭州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进行的,因此被告的行为后果应由委托方来承受。法官向原告作了充分解释说明,使原告明白了这一法律关系和规定。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法官做了大量的法律释明工作,缓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进行了普法教育。

此外,青白江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还做了大量协调和解工作。“老百姓来法院打行政官司,很多时候是因为‘赌气\’。”青白江法院行政庭庭长秦际友说,“因此,我们在办案时,要本着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原则,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组织当事人协调和解,使双方在冷静、互谅的基础上处理纠纷,降低败诉方产生消极、抵触甚至极端情绪的几率,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在张某、王某诉彭州某镇政府行政拆迁一案中,原告的对立情绪激烈。法官审理后发现,原告要求被告履行职责于法无据,该案不属于行政案件受案范围,便对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讲法析理。最终,原告撤回起诉,镇政府也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为原告解决了实际困难,双方均对法官的工作大加赞赏。

B

强化研讨 良性互动

积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今年,在司法改革工作中,成都法院试点行政案件异地交叉管辖,为行政审判“内部去行政干预,外部去地方干扰”提供了条件。

青白江法院在成都中院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行政审判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加强内部交流,注重协调配合,高度重视并充分预见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加强行政庭和诉讼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工作预案,科学应对立案登记制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案件收案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同时,青白江法院还为行政审判庭增配了审判人员,并大力强化行政法官业务素养,针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和办案过程中的疑难、热点问题,新购置了1000余元业务书籍,法官利用业务时间进行学习。

该院还新成立调研课题组,研究实务中的一些法律并形成调研成果。行政庭法官撰写的《行政诉讼专业技术争议解决路径探析》获第27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征文二等奖。

C

创新思路 便民惠民

探索“小而美”的微信诉讼服务

从今年1月15日开通成都法院首个微信认证公众号,到3月5日全省首例微信预约立案成功办理、3月27日发出首份行政案件证据副本,再到8月12日全省第一张民事“微信传票”成功送达、8月18日全省首例律师通过微信成功约见法官……

今年以来,青白江法院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法院”新举措,在当前法院微信法治宣传“百花齐放”、火热“冲榜”的趋势下,保持着四川法院微信影响力前三、基层法院第一的成绩。

同时,该院在四川法院系统率先将诉讼服务与微信融合,打造“小而美”的微信诉讼服务平台,架起了一座法院和群众之间指尖上的“连心桥”,实现了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按照今年成都法院行政案件异地交叉审理试点要求,青白江法院管辖彭州市辖区内的行政案件。基于方便异地当事人诉讼的考虑,该院先在行政案件被告中尝试微信送达诉讼文书,再逐步推广至行政案件原告。青白江法院与彭州市政府法制办签署了微信诉讼服务事项办理的协议,彭州市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除法律规定的不适用电子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的诉讼材料,均可通过微信送达。“此举有利于我们及时掌握辖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情况,对我们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彭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鲜磊说。

除了微信送达外,当事人和市民还可以通过微信在线咨询和预约立案、约见法官等。如果彭州的市民和当事人在青白江法院有行政案件,不必跑到法院就可以轻松办理相关诉讼事项。

D

建言献策 加强宣传

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今年5月13日,青白江区委书记刘筱柳对青白江法院作出肯定性批示:“区法院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新形势,既着力自身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公正司法,又积极向区政府建言,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特别是勇智同志在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中亲自讲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做了很好的示范。希区法院进一步深入研究,细化举措,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为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青白江法院对立案登记制工作和新《行政诉讼法》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了内部工作机制、要求全院干警加强学习、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还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建议,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5月13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勇智在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中向全区主要党政领导100余人讲授了新《行政诉讼法》,通报了立案登记制相关情况。

不仅如此,青白江法院还就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并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同时,青白江法院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进行普法宣传。“线下”指导——该院行政庭庭长秦际友多次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讲法治课,对行政机关进行业务指导每年都超过100余人次。

今年4月28日,在修正后行政诉讼法即将实施之际,秦际友在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会议室向区市场监管局的80余名执法人员讲授行政诉讼法。秦际友就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意义,及突出的亮点等作了详细讲解,同时就行政诉讼法修改将给行政执法带来的影响作了分析,并就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案例方式进行讲解。此外,对行政执法的程序、行政执法如何收集证据及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也进行了讲解。同时,秦际友还积极参与学校的法治教育活动,比如,为青白江技师学院千余名师生讲授法律课,受到师生热烈欢迎。“线上”普法——充分利用媒体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结合诉讼服务中心诉讼引导、法律咨询等诉讼服务,大力开展新行政诉讼法普法宣传。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在《青白江微审判》电子期刊中推送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宣传资料,扩大影响范围,使更多的群众受到法治教育。

新闻推荐

白条入账 村官套取20万被判贪污罪

省检察院通报11起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虚报养殖户数目、骗取财政补贴资金上百万元;为不符合政策的人办理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取200多万元的好处费;虚列支出,村主任套取扶贫专项资金2...

彭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彭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