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杏树托管经营模式 福洪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681元
成都统筹城乡新经验
系列报道三
去年以来,成都各区(市)县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在统筹城乡的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创新突破,亮点频出。
在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方面,彭州市实施了“蔬菜产销协会引领合作社发展”,青白江区试点了“农业托管经营制”,崇州市推行了“财政资金形成资产交由合作社管护改革试点”,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冬日的午后,阳光格外温暖。年过花甲的村民兰相明和老伴儿坐在自家院子里悠闲地晒着太阳。虽既不会用先进的种地机械,也扛不动重物,但兰大爷仍不放弃种地,一是因为有情结,二是因为不费力。用他的话说:“现在种庄稼不操心,从种到收,所有的活儿,托管公司全包了。”
兰大爷所说的“托管”,指的是青白江区福洪镇在特色产业发展中探索的杏树托管经营模式。正是由于实施这种托管经营,拓展品牌效应,福洪杏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分”的优势与土地规模经营“统”的功能组合,2014年,福洪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681元。
“一连”带“三分”
福洪杏创新探索托管经营模式
多年来,福洪杏一直以农户或农业企业种植为主,农户种植中的技术缺乏、管理粗放,企业种植中的土地流转成本趋高、用工成本渐长、种管技术不专业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杏树这一特色产业的发展规模和产量、品质提升。
面对难题,福洪镇逐步探索建立了以农民(农业企业)不放弃土地经营权为前提,以专业公司种苗繁育、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为保障,以利益合理连接、风险共同分担为核心的“公司+基地+农户”福洪杏托管经营模式。
具体来说,这种模式就是引进、培育在果树繁育、市场管理、示范推广方面经验丰富的生态农业公司,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一种合理的利益连接方式与杏农或杏树种植企业签订合同,实施杏树“全托”或“半托”管理服务,分担杏树种植生产过程中的土地投入成本、资金和人力投入成本、自然与市场风险,分享杏果产品效益。
实施全托管的,由托管公司承担杏树种苗繁育、种植、管理全程劳务、技术服务。其中:对于新建果园,由托管公司实施杏树种植和管理,农户可以不影响杏树生长为前提间套蔬菜种植获取收益,从第三年起,托管公司按100斤/(亩·年)优质果品给农户保底收益,农户不再间套蔬菜种植;对于盛果期果园,按230斤/(亩·年)优质果品兑现农户的保底收益;当果树产量超过400斤/亩时,超产部分由托管公司与农户或农业企业按7:3的比例进行二次分红。实施半托管的,由托管公司按合同提供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农户按公司指导的技术进行生产管理,托管公司仅按120元/(亩·年)杏果的标准收取技术托管费。无论是全托管还是半托管,托管公司均不承担土地流转费,但须以杏果产品实物或折价兑现农户的保底收益和二次分红。
“七统”成“一品”
福洪杏实现规模品质效益三提升
对于托管范围内的杏树,托管公司实行良种引进、种苗繁育、技术指导、信息提供、生资采购、品牌包装、产品销售“七统一”标准化生产管理和规模化经营,促进杏树种植规模、杏果品质、销售收益三提升,农户、农业企业、托管公司三方共赢。
实施托管经营,分担投入成本,变农户或农业企业一方投入为农户或农业企业、托管公司分担投入,既有效避免了外出务工农民因劳动力投入不足导致的种“应付田”,甚至荒芜农田现象,又避免了农业企业流转土地、雇工生产集中投入成本偏高导致的扩面较慢等问题,促进了福洪杏种植面积的迅速拓展。2014年,福洪杏种植面积达到17400亩,比2012年新增5000余亩,成为青白江区都市现代农业“一线一品”、“一主三支”示范线上的新亮点。
实施托管经营,强化生产管理,变生产技术各显其能为统一标准规范实施,弥补了农户或农业企业生产、管理技术不足,促进了杏果产量、品质大幅提升。2014年,托管区域盛果期福洪杏的亩产量由原来的亩均 400斤提高到800斤,杏果的形、色、味更加受到城乡消费者青睐。
正是由于实施托管经营,拓展品牌效应,福洪杏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分”的优势与土地规模经营“统”的功能组合,实现了由杏果园到国家AAA景区的嬗变,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随着以“赏杏花、品杏果、过‘杏\’福生活”为主题的乡村旅游蓬勃兴起,福洪杏的销售单价已由原来的5元/斤提高到10元/斤,产品仍然供不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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